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4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913,58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15元,募集资金总额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9,529,999.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69,997.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验资报告。

  

  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本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总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

  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

  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6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该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募集资金销户前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3、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其中董事郭鹏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孙宪法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希民先生为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担保对象母公司)副董事长,孙希民先生为关联人,董事长孙宪法先生作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同意该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以适应最新监管要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李伟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延淼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4、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保荐机构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4年8月22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15 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4年9月3日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审议《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公司收到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核验入场。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小涛

  联系电话:0535-5637723    传真:0535-5637723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

  邮政编码:265600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4”,投票简称为“民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9日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 )           股份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民和股份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票数。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参股公司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泉岭农牧”)之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北三峡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三峡养殖”)因业务经营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1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认缴宝泉岭农牧23.55%股权。根据公司的出资比例并结合宝泉岭农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为北三峡养殖融资提供不超过(含)3,241.57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有效期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宝泉岭农牧的三位股东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民和股份及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共提供1亿元担保,剩余其他两位股东黑龙江省北大荒肉业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兴合投资有限公司用在宝泉岭农牧的股权为提供本次担保的股东进行反担保。

  2、董事会审议情况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希民先生担任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为北三峡养殖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该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时,董事长孙宪法先生作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三峡养殖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黑龙江北三峡养殖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05月17日

  营业执照:91233001069153195J

  注册资本: 6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沈志勇

  住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哈肇公路465公里处路北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种鸡养殖;种蛋生产;种蛋孵化;种蛋批发零售;鸡雏生产、批发零售;肉鸡养殖;粮食收购及进出口活动;饲料加工、批发零售及进出口活动;牲畜批发和进出口活动;畜禽饲养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

  2、北三峡养殖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为:人民币元)

  

  最近一年及一期,北三峡养殖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3、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北三峡养殖是宝泉岭农牧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希民先生为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三峡养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经查询,北三峡养殖最新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股东及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三峡养殖为宝泉岭农牧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宝泉岭农牧23.5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与宝泉岭农牧的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北三峡养殖提供不超过3,241.57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希民先生作为关联人,董事长孙宪法先生作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为北三峡养殖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其顺利开展经营业务。宝泉岭农牧的其中两位主要股东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出资情况共同为北三峡养殖提供担保,同时,宝泉岭农牧及宝泉岭农牧的其余两位股东为提供担保的股东进行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分散了公司的责任风险,能够保障公司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北三峡养殖向金融机构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3,241.57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为参股公司宝泉岭农牧的全资子公司北三峡养殖申请金融机构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为被担保对象北三峡养殖申请金融机构融资事项提供担保的同时,已要求宝泉岭农牧的其中两家股东按照出资的情况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宝泉岭农牧及宝泉岭农牧的其余两位股东黑龙江省北大荒肉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兴合投资有限公司为提供本次担保的股东进行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分散了公司的责任风险,能够保障公司权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希民先生为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孙希民先生除任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以外,与其无其他关联关系;其担任宝泉岭农牧副董事长是代表公司利益,不存在因关联方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孙宪法先生作为孙希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含本次)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483.14万元,实际担保金额6,483.14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5%。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10亿元,实际担保金额52,179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93%。

  除上述担保情况外,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北三峡养殖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60.56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并拟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913,580股,募集资金总额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9,529,999.9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69,997.0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以下项目:

  

  二、募集资金用途和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募投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等。

  上述募投项目中“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及“潍坊民和3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尚有4,385.08万元未使用(占全部募集资金净额的7.82%,具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届满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目前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补流。

  三、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拟终止的项目为“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并拟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截至2024年7月31日,该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截至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4,385.08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5,228.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7,000万元,设计产线为4条,项目达产后可实现禽肉、水产品等熟食制品30,000吨的生产能力。截至目前,本项目已经完成整体厂房、熟食车间、冷库等工程建设以及2条产线的生产设备安装,并投产使用,已建产线的产能为15,000吨,2024年1-6月的产能利用率为39.68%。

  由于该项目前仍处于运营初期,已建产线产能尚未实现满产,生产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并且该项目的销售渠道仍在不断拓展建设之中,2024年1-6月,项目实现的效益为-290.71万元,项目仍处于亏损状态。

  综合上述因素,根据公司整体规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暂缓推进剩余2条生产线的建设安装工作,终止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仍将积极拓展鸡肉深加工业务。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基于宏观经济、市场情况以及项目实际运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做出的安排。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和项目运营情况,适时以自有资金进行剩余2条生产线的建设安装工作。

  3、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计划将剩余募集资金做如下安排:

  1、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维持日常业务发展、日常运营的费用支出等,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2、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合理降低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资金结构。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不存在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的情形;

  3、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审慎做出的决策,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严格、合规使用该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重大资产收购等的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民和食品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关于民和股份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3年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历史沿革: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业务资质: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3、业务信息

  中兴华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 万;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4,809.90万元。本公司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中兴华所3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朱颖平

  自2012年10月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审计服务业务10余年,先后为乐普医疗(300003)、盛世股份(831634)、圣士达股份(834812)、金信德(837779)、中关村发展集团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主要有汽车制造,电网,金融,农业养殖,机械制造,房地产,制药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俊霞

  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1999 年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2001年至今任职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先后为民和股份(002234)、双杰电气(300444)、名洋数字(831946)等公司提供 IPO 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

  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9 年,2015 年至今任职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股转系统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情况。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2024年审计费用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内容,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由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二季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对部分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止2024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资产的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6月30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基于各类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参照不同账龄区间预期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各项主要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如下:

  ①库存种蛋按照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期末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孵化费用及销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存栏种鸡参照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规定,对有确凿证据表明产生明显减值迹象的,按照不同批次的服役期及平均产蛋数量计算出合格种蛋数量,再按照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鸡苗期末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后期饲养成本及孵化费用、销售费用后的金额与种鸡淘汰变现价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鸡肉制品以合同价或者市场售价为基础,减去估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计算可变现净值。

  存栏种鸡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转回,在淘汰处置时转销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除存栏种鸡外,其他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4,643.75万元,计入2024年上半年会计报表,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48.99万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4,648.99万元。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2、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