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证券投资基金主流动性服务商的公告 2024-07-2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7月22日起,本公司将下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动性服务商调整为一般流动性服务商:

  1、嘉实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15982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87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992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