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9 证券简称:康惠制药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菩丰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菩丰堂”,系公
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春盛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菩丰堂2023年在贵阳银行贷款600万元,将于2024年6月20日到期,菩丰堂已偿还本金100万元,另对500万元贷款进行展期,展期一年。
● 本次担保金额:500万元人民币,为上年贷款展期后继续担保;本次担保后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1,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9,9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同意为菩丰堂在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不超过1,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16、2024-021号公告)。
菩丰堂2023年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支行(以下简称“贵阳银行”)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600万元,将于2024年6月20日到期,菩丰堂已提前归还100万元,余500万元贷款进行展期,展期一年。2024年6月18日,菩丰堂与贵阳银行及担保人签署了《借款展期协议书》,公司作为担保方与贵阳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
菩丰堂其他股东骆春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尹念娟女士与公司签署《反担保合同》,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在《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本金的49%范围内向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与公司的担保期限一致。
公司本次对菩丰堂提供500万元担保,为上年贷款展期后继续担保;本次担保后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未超过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限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菩丰堂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
保证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都江堰支行
债务人:四川菩丰堂药业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债权额:5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罚息及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期间依法应当加倍支付的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等。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年止。
2、《反担保合同》
担保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骆春明、尹念娟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范围:菩丰堂应向贵阳银行偿付的而由担保人代偿的贷款本金(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元整)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一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促进控股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满足其经营过程中融资需求,公司为其在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其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菩丰堂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经营状况稳定,目前无逾期债务。本次担保是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对其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6,094.9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6.96%。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孙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