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监管问询函回复公告 2024-06-19

  证券代码:688168        证券简称:安博通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通”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4】01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认真进行了核查落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应收账款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4,828.41万元,同比增长20.12%;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0,649.45万元,同比增长51.49%,增长速度高于营业收入。公司坏账准备余额为9,463.54万元,主要为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从账龄看,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64.27%,较上一年度下降约10个百分点。请公司:

  (1)补充披露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明细,包括客户名称、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形成原因、主要交易内容、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可回收性情况、坏账计提金额及原因,并说明本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规,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增速高于收入增速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本期是否发生调整,是否与客户信用风险匹配,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截至目前逾期情况、公司后续催收措施,并充分提示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明细,包括客户名称、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形成原因、主要交易内容、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可回收性情况、坏账计提金额及原因,并说明本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合规,前期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2023年末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情况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3年末,公司前五名客户应收账款合计金额为18,606.12万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26.34%。

  2023年末,公司上述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2、可回收性情况分析

  截至2023年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均经营正常,信用情况良好。公司产品及业务最终应用领域主要为地方政府、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等,信誉度较高,偿债能力较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但受宏观经济、财政资金状况、行业环境等因素影响,整个网安行业的回款周期延长,公司处于网安行业上游,因此应收账款回款周期随之延长。

  综上,公司2023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未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重大经营不善等可能导致逾期账款难以收回的情形,后续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风险较低。

  3、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及计提情况

  (1)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管理层根据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以单项应收账款或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为基础,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判断其是否属于需要“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情形,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公司对该应收款项进行单独信用风险评估,以确定该应收款项应单独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两个组合:

  

  公司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系基于客户信用及回款、实际坏账损失情况等作出的合理估计。公司与主要客户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和业务沟通,未发现其信用风险特征显著增加的情况。公司按组合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坏账准备能充分、合理反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的回收风险。

  公司本期和前期均基于上述标准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公司本期应收账款构成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绿盟科技应收账款按客户组合的计提,故未在上表中列示;信安世纪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包括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金融企业等六大类,上表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六大类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加权平均数列示。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公司6个月以内计提比例和迪普科技一致,低于深信服等其他可比公司,但其他账龄段计提比例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标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较为谨慎。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2年以内(含2年)的应收款项,其大部分客户经营正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公司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为100%。

  综上,公司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合规,前期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补充说明应收账款增速高于收入增速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本期是否发生调整,是否与客户信用风险匹配,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公司收入与应收账款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有序的扩张战略,积极有效的客户布局,坚持不断的研发创新,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为54,828.41万元,同比增长20.12%。但由于终端客户内部审批周期一般较长,且公司处于网安行业产业链上游,回款周期较长,因此在收入增长同时,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也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应收账款增速高于收入增速。

  2、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下降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龄占为70.12%,2022年末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为73.95%,下降约3.83个百分点,主要系:受行业环境及宏观环境的影响,公司部分项目存在推进慢、回款有延缓的情形,使得应收账款账龄延长。

  3、公司信用政策本期是否发生调整,是否与客户信用风险匹配,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综合考虑客户经营规模、行业及区域地位、采购规模、信用情况、战略合作、客户交易习惯等因素,针对客户逐个制定信用政策;公司按照信用政策对客户进行等级评定,对评定等级较低的客户施行严格的信用政策,对评定等级较高的客户施行相对宽松的信用政策。公司对客户的信用政策一经制定,无重大不利因素,不得随意更改,公司本期信用政策未发生调整。

  公司根据行业特点及惯例,通常会给予客户一定的回款周期。尽管受到宏观经济、财政资金状况、部分项目推进慢等原因的影响,存在应收账款回款周期较长的情况,但相关客户经营正常,信誉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公司的信用政策与客户信用风险相匹配。

  同行业公司信用政策情况如下:

  

  公司信用政策与同行业信用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比例情况如下:

  

  2023年末,同行业可比公司1年内的应收账款平均占比为65.92%,公司1年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70.12%,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基本一致。

  综上,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有所下降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本期未发生调整,信用政策与客户信用风险匹配,符合行业惯例。

  (三)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截至目前逾期情况、公司后续催收措施,并充分提示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1、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6月13日,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为24.48%。

  截至目前,公司应收账款中逾期款项的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通常给予客户6个月左右的信用期,主要是为加快催收,提高回款速度而制定的较短信用期;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公司位于产业链上游,部分项目实施进度较慢,终端客户付款审批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实际回款周期往往会超过6个月,从而出现较多逾期的情况。

  公司主要终端用户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履约能力,信用风险较低,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但较长的付款周期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因此存在应收账款逾期的情况。

  2、公司后续催收措施

  公司已建立应收账款管理机制,完善应收账款催收回款程序,主要机制包括:

  (1)建立和完善应收账款台账和客户信用评价体系,并结合行业信息、互联网公开信息等情况,持续跟踪客户的信用状况,如发现客户可能出现经营状况恶化等重大信用风险时,及时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对;

  (2)为确保催收质量、提高回款效率,公司根据不同客户信用特点,通过不同形式进行催收:对于信用情况较好的政府机构、大型国企及其下属单位主要采取协商催收措施;对于上述客户群以外的应收账款,则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结合信用期和信用额度,通过协商、发函、拜访、诉讼等多种方式积极进行催收回款;

  (3)不断完善回款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将货款回笼作为考核业务人员奖励的主要指标之一,对逾期超过限期的业务人员不予发放业务奖励,以加大货款回收力度;

  (4)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客户资源,拓展销售渠道,以提升公司应收账款的质量,加快回款速度。

  3、充分提示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之“(五)财务风险”中充分揭示相关风险:“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会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70,649.45万元。受行业环境、客户审批周期、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应收账款存在回款较慢的情况。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仍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若部分客户发生长期拖延支付、支付能力下降或经营情况恶化等情形,导致部分应收账款不能如期回收,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大的风险,将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应收账款明细,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明细及相关合同;查询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公开信息,查询该等客户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访谈公司相关人员,分析应收账款可回收性情况;查询报告期后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3、查阅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对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进行复核;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账龄变化原因、公司信用政策变化情况,与主要客户信用风险匹配情况及行业惯例情况;

  4、查阅同行业公司信用政策、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信息,对比公司与同行业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账龄结构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5、查阅应收账款逾期情况,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后续采取的催收措施。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2023年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2023年末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信用良好,未出现资金周转困难、重大经营不善等导致逾期账款难以收回的情形;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并结合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合规,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账龄占比下降具备一定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本期未发生变化,信用政策与客户信用风险匹配,符合行业惯例;

  3、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正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但较长的付款周期导致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公司后续将采取有效的催收措施督促款项回收。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并测试公司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内部控制;

  2、获取公司的应收账款明细表,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和分析期末余额前五大客户的款项性质、形成原因、可回收性、期后回款情况及坏账计提的充分性;

  3、结合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大对应客户工商信息判断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4、向抽样选取的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以及检查期后回款情况,根据回函和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对资产负债表日应收账款可收回性的判断是否存在重大偏差;

  5、获取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准备核实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6、了解公司信用政策变化情况,与主要客户信用风险匹配情况,对比分析公司的信用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7、检查主要客户是否存在逾期情况,了解逾期的原因,分析逾期的合理性,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和公司后续采取的催款措施。

  (二)核查意见

  1、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根据客户性质和业务情况来看,后续应收账款不能收回的风险较低;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本期坏账准备计提合规,前期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下降主要系应收账款账龄进一步延长而迁徙至1至2年应收账款,主要系受客户单位内部管理事宜影响及行业环境、客户审批周期、内部管理等因素影响,使得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具备一定合理性;公司信用政策本期未发生调整,与客户信用风险匹配,符合行业惯例;

  3、公司客户的应收账款质量较高,逾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低,公司已通过应收账款催收机制督促款项回收。公司已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2.关于预付账款

  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期末账面价值为6439.16万元,同比增加183.62%。其中,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款项汇总金额5,385.34万元,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83.63%。请公司:

  (1)补充披露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对方名称、金额、形成时间、形成原因、主要交易内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期后结转情况;(2)补充说明预付款大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是否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者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对方名称、金额、形成时间、形成原因、主要交易内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期后结转情况;

  2023年末,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截至2023年末,公司前五名客户预付账款合计金额为5,385.34万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为83.63%。

  (二)补充说明预付款大额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是否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者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3年末,公司预付账款较2022年末出现了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当期购买了一批高性能AI服务器设备,用于公司在最新通信和安全产品的研发生产,旨在提升公司未来在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前沿开发的综合竞争力。公司与浙江爱特云翔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了服务器采购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预付3,552万元采购款所致,因此导致2023年末预付账款出现增长。

  公司相关预付账款的增长具有的商业背景,具备合理性。除安全能力生态聚合(北京)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博通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70%的公司外,其他前五名预付账款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相关款项不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者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预付账款明细表,预付账款前5名供应商的明细情况;

  2、查阅预付账款前5名供应商的公开信息,查询该等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3、查阅预付账款前5名供应商期后结转情况;

  4、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相关业务,查阅预付账款前5名供应商的采购合同。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与2023年末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供应商之间具有商业实质;公司预付款大额增加主要系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合理性;除安全能力生态聚合(北京)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博通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70%的公司外,2023年末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者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采购和付款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

  2、对年末大额预付账款实施函证程序;

  3、获取采购明细表,检查前五大供应商的相关采购合同,核实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

  4、查询预付账款前五名供应商的公开信息,查验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5、抽查付款凭证,查验收款单位和金额是否正确;

  6、访谈采购部门,了解双方交易模式及大额预付账款的原因;

  7、查验大额预付款的期后到货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与年末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供应商之间交易内容具有商业实质;公司预付款大额增加具有合理性;除安全能力生态聚合(北京)运营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安博通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70%的公司外,2023年末预付款项余额前五名供应商与公司、实控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不构成对外财务资助或者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5173.25万元,同比增加60.82%。存货具体构成为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其中,发出商品余额大幅上涨。公司对存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公司:

  结合公司存货的品类、库龄、销售价格、成本变化、期后结转等情况,说明存货余额构成合理性、与产销规模是否匹配、成本结转是否完整,以及发出商品余额大幅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存货余额构成合理性

  1、存货构成

  公司存货主要为公司主营业务涉及的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库存商品主要系根据下游客户需求特点而进行的适当备货,发出商品系已经发出待客户签收确认的产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构成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公司存货较2022年末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发出商品随之增长所致。截至2024年6月13日,公司发出商品已有850.13万元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

  2、存货库龄结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存货库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知,公司1年以内存货金额3,816.48万元,占期末存货比例为73.77%;1年以上的存货金额为1,356.77万元,占期末存货比例为26.23%。

  2023年末,公司部分库存商品库龄在1年以上,主要系公司为及时响应下游客户的需求,需要一些备用产品。公司库存商品中的硬件设备,通常为通用设备,公司可以通过嵌入不同软件产品,形成客户所需的产品,不存在无法销售的情形。

  综上,公司存货构成具有合理性。

  (二)价格变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3,906.90万元,占比75.52%。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为62.49%,较2022年增加了约6个百分点,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公司库存商品毛利空间相对稳定,产品的销售价格在2023年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平均价格相对稳定,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为62.99%,维持了稳定的毛利率水平。同时,公司预计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不会发生明显变化,不存在产品售价大幅下降的风险。

  (三)期末存货余额构成合理性、与产销规模是否匹配、成本结转是否完整;以及发出商品余额大幅上涨的原因及合理性,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1、期末存货余额构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公司存货余额相较于2022年末增加1,956.42万元,增幅为60.82%,主要为发出商品增加1,101.92万元所致。公司库存商品主要系为根据下游客户需求特点而进行的适当备货,发出商品系已经发出待客户签收确认的产品。

  2、存货余额与产销规模匹配情况

  公司主要通过“按订单采购、保持合理库存”模式进行原材料采购。在库存商品方面,公司会合理保留库存,有利于及时响应市场需求。截至目前,公司2023年未执行完毕销售订单金额为11,556.84万元,因此公司存货有充足订单保证。

  2023年公司销售收入为54,828.41万元,销售成本为20,566.94万元,2023年期末存货余额占公司当年销售成本比例为25.15%,占比较低,与公司的产销规模匹配。

  综上,公司有充足的未执行销售订单,存货构成合理,与产销规模匹配。

  3、公司成本核算及结转

  公司成本核算按不同的业务类别分为安全网关、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成本核算。公司在生产成本下设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其他费用等成本项目进行归集核算。

  公司网络安全产品有软件产品和软硬一体化产品两种形态。对于软硬一体化产品,成本构成为外购硬件设备成本及向硬件灌装软件发生的直接人工。对于安全网关软件产品,公司采用相对稳健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政策,软件研发阶段发生的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软件产品技术成熟以后进入标准化软件批量生产阶段,公司生产软件产品的成本为复制光盘和向硬件灌装软件发生的直接人工。考虑到公司与标准化软件产品生产过程相关的直接人工金额较小,因此简化处理直接计入营业成本,同时,由于该等人员向硬件灌装软件投入的工时占比远超过复制光盘,因此在按产品类别分配成本时,全部计入软硬一体化产品。软件产品成本为零。

  对于无需整合即可向客户交付的可明确区分的软硬一体化产品,由于公司自身完成的标准软件生产和灌装工艺简单,过程短暂,公司不需设置复杂的生产成本核算流程,公司仅需确定合理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以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价格即可确保成本核算的总体合理准确,公司实际采用的存货发出方法为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对于需要完全整合再交付客户的组合产出,比如虚拟化安全网关、应客户要求需要整合可视化设备的安全管理产品,公司在客户完成整体验收之前交付的商品计入发出商品,并按订单或合同设置辅助核算。在客户对组合产出整体验收之后确认收入,同时结转营业成本。公司为交付组合产出而采购的相关硬件设备由供应商直运客户。

  安全服务的成本构成为直接人工、其他费用。直接人工包括参与服务项目人员在服务期间的薪酬,其他费用是安全服务业务发生的直接增量费用,如差旅费等。公司网络安全服务由销售部门的技术支持人员兼职提供。

  由于公司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标准化软件产品或软硬一体化产品,且公司硬件均自外采购,因此由公司自身完成的产品直接生产过程十分简单。公司产品成本的主要项目为直接材料(即硬件设备)。

  当产品或服务交付至客户并完成项目验收后,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将归集的存货成本及时结转至营业成本。期末存货中不保留已完工项目的成本。

  综上,公司的成本归集准确、结转完整,相关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四)发出商品大幅增长的合理性

  2023年末,公司发出商品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发出商品金额随之增长;2022年末,公司发出商品金额较小,基数较低,仅为164.43万元,因此2023年末较2022年末发出商品金额的变动幅度较大所致。

  截至2024年6月13日,2023年末公司发出商品1,266.35万元中已有850.13万元结转,占比为67.13%。

  综上,2023年末公司发出商品余额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

  (五)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存货中库存商品库龄主要为1年以内,库龄较短且存货状态良好。公司库龄1年以上的库存商品,主要为常用备品,以便及时响应客户的需求。公司库存商品为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023年公司主要产品及主要原材料价格基本保持稳定、毛利率水平较高。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为62.49%,较2022年增加了约6个百分点,具备较强的盈利能力和稳定性。公司预计市场需求及主要产品销售价格政策不会发生明显变化,不存在产品售价大幅下降的可能,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合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存货构成和库龄结构表,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和减值测试方法;

  2、查阅公司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了解期后产品价格变动情况;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计量方法,检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和方法是否合理,前后期是否一致,检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查阅公司期末存货余额构成表,了解其构成变化原因;查阅公司在手订单情况,复核存货余额与公司产销规模匹配情况;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成本核算方法,分析成本结转是否完整;

  4、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发出商品大幅增长的原因及期后结转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2023年末公司存货构成合理,与产销规模匹配,公司的成本归集、结转完整准确,相关处理符合会计处理规定;

  2、公司发出商品大幅增长主要系2022年末发出商品金额基数较小,同时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期末发出商品金额随之增长所致,具备合理性;

  3、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合理。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评估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获取存货明细表,了解存货类别、库龄情况,分析存货余额构成和变动的合理性结合公司期末在手订单,分析公司存货的订单覆盖情况及产销规模匹配情况;

  3、了解报告期后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获取存货跌价准备明细表,复核公司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过程是否与相关会计政策一致;

  4、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成本核算方法,检查已验收项目的存货成本是否均已及时结转;

  5、实施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状况和可用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发出商品大幅增长主要根据目前订单和下游客户需求进行的生产和适当备货,公司产品实现了较高的订单覆盖率,存货余额构成具有合理性,与公司的产销规模匹配。公司的成本归集正确,成本结转完整,相关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4.关于在建工程

  报告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期末账面余额24,478.84万元,其中,上海办公用房工程进度98.89%,天津办公用房工程进度82.25%。相较上年度,工程进度进展不大。同时,关注到公司存在在建设工程受限的情况,受限金额为21,462.29万元,事由为借款抵押。

  请公司:(1)结合工程项目的进度、转固条件、预计转固时点,补充说明是否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判断依据;(2)补充披露在建工程抵押借款的贷款主体、借款金额、期限、利率、是否逾期等情况,以及在建工程被抵押时间、抵押权利人、是否存在违约处置风险。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结合工程项目的进度、转固条件、预计转固时点,补充说明是否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及判断依据;

  1、在建工程情况

  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上述在建工程尚处于装修阶段,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不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公司上述在建工程中的上海办公用房、天津办公用房主要为自用办公,均位于国内大型城市,公司也无终止使用或提前处置的计划,不存在减值迹象。

  (二)补充披露在建工程抵押借款的贷款主体、借款金额、期限、利率、是否逾期等情况,以及在建工程被抵押时间、抵押权利人、是否存在违约处置风险

  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抵押情况如下:

  

  2022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安博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00万元,期限为10年,用于购买公司上海办公用房,抵押物为公司购买的上海办公用房“大渡河路556弄3号1-5层,建筑面积5,874.11平方米”。截至目前,相关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处置风险。

  二、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查阅公司在在建工程明细表,了解当年在建工程的变动情况;

  2、查阅会计师在建工程盘点相关资料,判断是否达到转固条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3、查阅在建工程对应的抵押合同及履行情况;

  4、对公司人员进行访谈,了解相关在建工程的进展、用途等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2023年末在建工程不存在未及时转固的情形,不存在减值迹象;相关抵押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处置风险。

  三、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与在建工程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在建工程执行内部控制测试;

  2、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增加,了解当年在建工程的增加情况,并与编制的在建工程的明细表进行核对;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计价是否正确,原始凭证是否完整,如发票、付款单据等;

  3、对在建工程进行盘点,分析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检查在建工程的列报是否恰当;

  4、访谈公司相关人员,了解相关在建工程的进展、用途等情况;

  5、检查在建工程对应的抵押合同及履行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2023年末在建工程项目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因此不符合转固条件,不存在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未及时转固的情形,不存在减值迹象;相关抵押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逾期、违约处置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安博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