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IPO剩余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2024-06-19

  证券代码:605090                  证券简称:九丰能源                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丰能源”或“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现对公告相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募集资金净额267,736.30万元,用于购建1艘LNG运输船、购建1艘LPG运输船、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截至2024年1月,2艘运输船已建设完成,并剩余/节余一定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55,602.38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一、IPO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3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296.986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68,268,267.6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7,362,996.19元,上述款项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账。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440C000266号)。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

  (二)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IPO募集资金原投资项目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九丰集团指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变更后的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际投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和谐船运指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谐船运有限公司;前进者船运指公司全资子公司前进者船运有限公司。

  2、IPO募投项目前期变更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3日、2023年3月8日、2024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入金额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IPO募集资金剩余及节余情况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效能,促进主营业务做优做强,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合理制定并优化募投项目计划,并按计划顺利实施完成,尚有部分剩余及节余资金。

  (一)募集资金剩余情况

  公司IPO募集资金原投资项目为“购建2艘LNG运输船”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鉴于公司于2020-2021年持续布局了LNG运输船,并考虑到LPG运输船资产的稀缺性及使用效率,公司终止了其中1艘LNG运输船的购建(计划投资金额106,368.15万元),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53,032.6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剩余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为23,335.52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及节余原因

  经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公司认为LNG运输船及LPG运输船与清洁能源业务具有较强协同性,也是能源物流服务业务的核心资产,购建运输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并且符合公司的现有业务需要及未来发展规划。因此,公司决定投建“购建1艘LNG运输船”及“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建设周期分别预计为3年、2.5年。

  自2021年上市以来,公司积极推进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建。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公司与中国船舶工业贸易有限公司和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1艘LNG运输船及1艘LPG运输船建造合同及相关协议,并成立了船务部,加强对募投项目运输船建设进度的监督管控。公司联同建造方稳步推进LNG运输船与LPG运输船的建造进度,运输船设计、采购、建造、下水、装配、完工和试航工作均顺利开展。截至2023年12月31日,LNG运输船与LPG运输船已建设完成;2024年1月底,相关建设收尾及试航工作顺利完成,LNG运输船与LPG运输船按计划交付公司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在LNG运输船与LPG运输船项目投建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在保证运输船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持续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的控制、监督和管理。特别在LNG运输船项目方面,公司在保障船舶整体功能的前提下对再液化装置等部分设备进行合理优化或替代,降低建造成本预计8%左右(约8,500万元);同时,钢材、铝材、船板等占造船成本比例较大,在2021年价格处于相对低位期间,公司及时锁定价格,降低建造成本预计10%左右(约10,600万元),加上合理管控其他费用,使得项目建设成本进一步优化。

  综上,公司“购建1艘LNG运输船”及“购建1艘LPG运输船”项目投建情况与可行性研究分析及原定投资计划不存在重大差异,项目提前顺利完成投建及结项,并实现资金节余。2艘运输船购建完成后,公司高壁垒优质核心资产优势进一步提升,业务环节自主可控性持续增强。

  三、本次拟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清洁能源业务具有“重资产”和“资源性”特点,中游核心资产链条包括船舶、接收站、储罐及槽车等资产,且全球资源地主要集中在境外,采购货值较大,长期投资及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较大;同时随着能源服务及特种气体业务的拓展和落地,对长期资金需求相应增加。因此,公司本次拟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5,602.38万元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公司历次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IPO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业务“重资产”的特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