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9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淑云女士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199人,代表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469.38万份,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3,469.38万份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任期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情况:同意3,469.38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朱明权、李登会、张敏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同意由上述人员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主任。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情况:同意3,469.38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朱明权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6、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决定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以及被取消资格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回收、承接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

  8、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而收回的份额的分配方案;

  9、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使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的现金红利、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等;

  10、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持有人会议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上述授权自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3,469.38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特此公告。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