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于近日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陕民申347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建华医院提交的以宝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远程心界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的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再审申请做出裁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申请再审裁定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百一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1、指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2、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再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暂时无法判断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该再审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陕民申347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