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41 证券简称:海光信息 公告编号:2024-022
股东南京大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宁波大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大诚”)、南京上乘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宁波上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上乘”)(上述2家股东以下合称“出让方”)保证向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光信息”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63.03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7,892,057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询价转让后,出让方合计持股比例由4.80%减少至3.60%。
一、 出让方情况
(一) 出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5月6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非海光信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根据海光信息于2022年8月9日公告的《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南京大诚及南京上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郭海群,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注:1、以上表格中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出让方截至2024年5月6日收盘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2、因四舍五入,“持股比例”、“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比例”加总存在尾差。
(四) 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5月10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76名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公募基金管理公司18名、证券公司12名、保险公司4名、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6名、私募基金管理人36名。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5月13日上午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申购报价单》合计36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6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20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63.03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2,789.2057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海光信息股份中,参与转让的股东及受让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要求,本次询价转让的询价、转让过程与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