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时“平煤转债”停止转股暨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14

  证券代码:601666      证券简称:平煤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自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5月1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间,“平煤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9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相应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平煤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4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4年5月1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平煤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平煤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5月16日(含2024年5月16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证券综合处

  联系电话:0375-2723076

  邮箱:pmgftzzgx@163.com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