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14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ST迪马          公告编号:临2024-047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50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公司与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困境项目盘活业务等方面展开业务合作。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已连续6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公司结合《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说明是否具备对交易双方构成约束性的协议条款,相关框架协议的履行和具体业务协议的签订是否以公司保持上市地位为前提,公司存在的退市风险是否对交易双方后续业务合作产生影响,并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

  二、公司回复前次问询函称,控股股东与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投资框架协议》。请公司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不及预期或无法履行的风险,并保持持续关注。

  三、请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遵守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对外披露重大事项时,应充分论证,审慎推进,不得以影响股价为主要目的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2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披露。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