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有关规定,自2024年5月14日起,本公司终止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嘉实中证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新能源ETF,代码:159875)提供流动性服务。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3日
关于嘉实中证沪港深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5月15日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2024年5月15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024年5月16日起(含2024年5月16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若节假日/非港股通交易日或交易清算日安排发生变化、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恒生科技ETF(QDII)
2024年5月15日
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在2024年5月15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024年5月16日起(含2024年5月16日)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3)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香港假期等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4)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关于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5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自2024年5月15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为“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最低扣款金额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将开展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定额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为准。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具体信息详见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
4.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贵州省贵文文化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4.3 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数额限制等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在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销售机构对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