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962,184.59元,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22,475,022.75元,扣除2023年度已实施2022年度的分配方案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1,986,954.20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8,525,883.96元。
公司拟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09,934,7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事宜。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 董事会审议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2. 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业绩、发展前景,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规模相匹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36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1.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18,286,728.68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
3. 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1)应收账款: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账龄)将其余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风险等级)以及款项类型将其他应收款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风险等级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三个阶段,分别是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3)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二、 本次资产核销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坏账核销涉及2家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合计金额1,828.67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0.94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487.45万元。
本次资产核销金额840.85万元,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之前会计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 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2)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及资产核销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3)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计提减值的有关规定,且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38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授权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分批使用。
(三)资金投向
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相关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
(六)审批程序和内部控制: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的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七)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拟采取措施如下:
1. 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资金的进展及安全情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 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 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无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4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周四)14: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洪航先生、独立董事王肖健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洪彦女士将在线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35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达威)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 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3. 业务规模
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汪天姿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丽芳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饶海兵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3.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39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为更好的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独立董事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5月21日16:3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 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四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
电话:0592-3781760.
传真:0592-6515151
邮编:361028
联系人:林洁
电子邮箱:jie.lin@kingdomway.com
特此通知。
附: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26
2. 投票简称:金达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4年5月16日,本人/本公司(即委托人)持有贵公司人民币普通股________股。本人/本公司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贵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未作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实行非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