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2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已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A栋C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温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由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的基础,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对非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进行表决,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全体董事对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为407.87万元,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53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5票,其中同意票为5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关联董事温伟、温小明、温一丞回避表决。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三)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姚江先生、张开华先生、刘炜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八)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十九)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A栋A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8票,其中同意票为8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9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栋A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温伟、赛海(上海)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王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3、地点:公司证券部(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证券部)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 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1310号C栋2楼
证券部联系电话:027-83386378
传真号码:027-83373263
邮箱:ir@thalys.net.cn
联系人: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40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0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新增涉及诉讼、仲裁金额合计2,196.01万元,其中未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2,195.33万元,累计已结诉讼、仲裁案件金额0.68万元。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其中新增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案件涉诉金额合计2,105.1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案件涉诉金额合计90.91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新增涉诉案件尚未判决,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塞力医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及仲裁事项的进展进行统计,现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期已披露且有后续进展的仲裁或诉讼情况
(一)塞力医疗与上海上荆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李颖保证合同纠纷(2023)鄂0112号民初5032号
本案已于2023年10月31日法院开庭审理,武汉市东西湖人民法院一审裁定驳回起诉,公司已提起上诉,二审待开庭。
(二)徐金连、济宁市慧泽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李子瑞、阮民华与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2023)鲁0811民初17922号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9日出具(2023)鲁0811民初1792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徐金连、济宁市慧泽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李子瑞、阮民华撤诉。
(三)塞力医疗与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2023)鄂0112民初11133号
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异议,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鄂0112民初11133号民事裁定书 ,驳回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上诉,2024年1月24日湖北省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3)鄂01民辖终2045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案于2024年1月24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2日出具(2023)鄂0112民初111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塞力医疗的全部诉讼请求,驳回被告(反诉原告)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塞力医疗及山西天利恒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对(2023)鄂0112民初11133号民事判决均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将于2024年4月28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四)塞力医疗与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韩乃志、胡瑞佳、云南银特汉普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2023)云0102民初1221号
2024年2月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云民申7980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云南赛维汉普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银特汉普投资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塞力医疗已提起强制执行。
二、本次新增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塞力医疗与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买卖合同纠纷(2024)鄂1381民初556号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2、 诉讼主要情况
(1)事实及理由
2019年1月、2020年5月、2020年7月,被告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与湖北汇深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深医药”)签订《卫生材料集中配送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由汇深医药向被告集中配送卫生材料。2020年10月,公司与广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及汇深医药经协商一致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由公司作为广水第二人民医院卫生材料的补充供应链商,公司遵守前期签订的《卫生材料集中配送协议书》的约定,向被告进行了供货,但被告一直未按约定及时向公司支付货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被告尚欠公司货款20,602,231.69元。
(2)请求
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所欠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货款20,602,231.69元;
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98,804元;
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250,000元)。
(二)张春蕾与凉山塞力斯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仲裁凉劳人仲案[2024]1号
1、仲裁各方当事人
原告:张春蕾
被告:凉山塞力斯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仲裁主要情况
(1)事实及理由
原告张春蕾自2022年9月23日担任凉山塞力斯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原告于2023年12月6日以拖欠工资为由,向被告寄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原告垫付的各项费用。
(2)请求
①裁定被告向原告支付2022年9月23日至2023年12月6日期间拖欠工资775,000元;
②裁定被告向原告支付工作期间垫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合计52,256.07元;;
③裁定被告支付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75,000元。
3、 仲裁进展
凉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4年4月1日出具凉劳人仲案[2024]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
①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拖欠工资506,092元;
②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十日内,被告一次性向原告支付解除劳动经济补偿32,489.24元;
③驳回原告的其他仲裁请求。
凉山塞力斯智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已提起诉讼。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和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6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66号?江产业大厦17一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4,541.58万元。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肖峰,中审众环部门主任,合伙人。200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199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唐婷,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夏才渠: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15年起为汉商集团、九州通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除项目合伙人2021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4、审计费用
2024年度中审众环对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100.0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50.00万元,合计150.00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众环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且中审众环及项目成员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能够胜任2024年度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审众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本次续
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下属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子公司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力斯生物技术”)、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塞力斯”)、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阳腾微”)、武汉汇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汇信”)。
● 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6,100万元。
●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决定对上述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4,1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额度在担保协议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可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循环使用。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本次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武汉塞力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二)塞力斯(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三)北京京阳腾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武汉汇信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影响被担保方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与银行就担保事宜签署正式的担保协议。为便于上述担保对象向银行办理授信借款申请事宜,已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关于2024年度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审议后,在审批规定的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根据其业务发展及生产运营需求情况,并依照公司董事会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上述下属子公司目前经营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被担保人作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下属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金额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并未超出公司拟为其担保总额。本次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亦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各下属子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14,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11.64%。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16 证券简称:塞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13601 债券简称:塞力转债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要求。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的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会计政策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