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4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7日发布《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养老目标基金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自2022年11月17日起,本基金增设Y类份额。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份额。
2、本基金A类份额已开放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3、自2022年11月28日起,本基金Y类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Y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具体安排将另行公告。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0.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1份的,登记系统有权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赎回费率如下: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对应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处理原则和操作方法依照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机构的相关规定制定,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将摆动定价机制的具体操作规则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线上直销系统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业务。
4.1.2 场外代销机构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A类份额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开展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投资者应以各销售机构执行的费率为准。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