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4临-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R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项目
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债权投资较上年末增加53.60%,主要原因系银行大额存单余额增加。
(2)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140.58%,主要原因系闽箭霞浦公司二期消缺修复项目正式实施,相关在建工程增加。
(3)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增加64.86%,主要原因系预付工程、设备等长期性款项增加。
(4)报告期末,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增加261.02%,主要原因系预收租金余额增加。
(5)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68.64%,主要原因系待转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
2.利润表项目
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9.68%,主要原因系东晟广场项目已于上年完成全部住宅楼交房,仅剩部分商铺、写字楼及地下车位未出售,本报告期确认售房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本报告期,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53.07%,主要原因系东晟广场项目已于上年完成全部住宅楼交房,仅剩部分商铺、写字楼及地下车位未出售,本报告期确认售房收入、结转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
(3)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减少43.9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东晟公司缴纳增值税附加及土地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
(4)本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8.8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东晟公司结转的营销代理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5)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63.6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确认参股公司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6)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10.2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处置部分技改更换的生产设备等资产,确认相关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7)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9.8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报废资产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8)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83.4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捐赠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9)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7.31%,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盈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黄建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琦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芳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黄建恩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4董-07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7人,名单如下:
许光汀、陈胜、陈强、陈浩、刘宁、郑守光、温步瀛。
董事黄建恩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许光汀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雷石庆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陈强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经与会董事过半数共同推举,董事许光汀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临-2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制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