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销售金、银制品,黄金、白银的提纯,模具的设计、加工、生产及销售;金银饰品的加工;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贵金属租赁;金银珠宝产品信息咨询服务”。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销售金、银制品,黄金、白银的提纯,模具的设计、加工、生产及销售;金银饰品的加工;金属材料及其制品、贵金属租赁;金银珠宝产品信息咨询服务;矿山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投资及资产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需工商部门核准,经营范围内项目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等事项进行必要的修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39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8)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9)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88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伟,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生刚,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弓新平,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6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超过9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大华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定为14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一致。审计费用系按照大华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流程较为熟悉,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0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融资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公司自有资产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额度,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融资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融资额度包括2024年度新增融资及原有融资展期或续期,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融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证券化等融资业务,上述融资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融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融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确保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工作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1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就本次担保相关事项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
二、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3年12月31日,被担保对象中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包括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包括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东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2:上表出现合计数比例与各分项比例之和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庆
注册资本:68,996.934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京福路瀛海段1号
成立日期:1995年6月22日
经营范围: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矿山工程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投资及资产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都矿业”)
法定代表人:赵满堂
注册资本:10,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赤峰市克旗巴彦查干苏木
成立日期:2004年2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银、铅、锌矿的采、选、加工及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2.96%、内蒙古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7.78%、内蒙古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26%
银都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银都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内蒙古金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矿业”)
法定代表人:赵继仓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阿镇乌尔逊大街
成立日期:2004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贵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选矿;有色金属铸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7%、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3%
金山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山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都矿业”)
法定代表人:王洋
注册资本:48,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庆华村十地
成立日期:2006年9月11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银、铅、锌矿采选、加工、销售。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金都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都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五)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矿业”)
法定代表人:王洋
注册资本:26,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合意村三地组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9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银、铅、锌矿的勘查、采、选、加工、购销。一般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光大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光大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六)克什克腾旗东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晟矿业”)
法定代表人:吕文俊
注册资本:6,8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巴彦乌拉矿区
成立日期:2005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合作范围内矿区铅锌矿多金属矿山的勘查和开发。(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都矿业持股70%、内蒙古赤峰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
东晟矿业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东晟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七)四川鸿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林矿业”)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注册资本:25,204.2553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乔瓦镇娃日瓦村娃日瓦组荣林路42号附2号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黄金矿山采选、矿产品销售及矿山机电设备经营,矿山地质勘查、工程地质勘查和矿山开采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鸿林矿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鸿林矿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八)湖南金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业环保”)
法定代表人:安岩
注册资本:15,00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柏林工业园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新能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服务;环保工程设计、建设、运营、管理服务;新能源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治理服务(危险废物除外);有色金属、贵金属、环保材料及设备、岩棉、矿棉、硅酸铝棉、玻璃棉、玄武岩纤维、隔热隔音保温材料、包装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电池、节能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运输、仓储、包装、搬运、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金业环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金业环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被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解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公司对子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公司有能力对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9.95%。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0.2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4.9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资源 公告编号:2024-042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该议案可免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盛达集团
名称: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农民巷8号之1号盛达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赵海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及批发零售(不含特定品种);黄金、白银的零售;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批发零售(不含危险品),橡胶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施)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动产和不动产租赁业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天水金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盛达集团65%股份,兰州金城旅游宾馆有限公司持有盛达集团15%股份,赵海峰先生持有盛达集团10%股份,天水市金都商城有限公司持有盛达集团10%股份;盛达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赵满堂先生。
主要业务情况:盛达集团于1998年注册成立,产业布局矿业开发、医院、酒店文旅、大型商场、金融资管、酒类文化等多个领域,是一家多元化综合性实业集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盛达集团总资产为2,286,261.36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94,216.24万元,盛达集团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9,948.34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3,390.25万元(数据已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盛达集团总资产为2,377,560.71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16,739.43万元,盛达集团2023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7,356.54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788.6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盛达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9.30%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盛达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
盛达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赵满堂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5.2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赵满堂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满堂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崔小琴女士,中国国籍,为赵满堂先生之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崔小琴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崔小琴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赵庆先生,中国国籍,为赵满堂先生之子,现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2.7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赵庆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赵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李元春女士,中国国籍,为赵庆先生之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元春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担保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质押等,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有关实施主体与相关方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实际控制人赵满堂先生及其配偶崔小琴女士、董事长赵庆先生及其配偶李元春女士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担保。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无偿担保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接受上述关联人提供的无偿担保外,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其他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14.72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融资业务提供无偿担保(包括2024年度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系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交易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