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04-27

  证券代码:002727         证券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4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连锁和医药分销,其中医药零售连锁是公司的核心业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持续拓展大健康产业链,积极尝试新兴业态,形成了以药品零售连锁为核心,多元化业态并存的发展格局。药品零售连锁业务是公司核心业务,也是发展的基石,辅以医药分销、中药产业、医疗业务、便利品、个护美妆等大健康产业对零售连锁业务的补充和协同,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医疗健康服务需求,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健康产品和服务,助力消费者实现健康、美好的生活。

  公司已形成了以西南为核心经营地区、华南为战略纵深经营地区、华北为补充经营地区格局,连锁门店覆盖云南、四川、重庆、海南、广西、贵州、山西、河南、上海及天津。各区域市场品牌效应不断增强,形成强大的店群经营优势,坚持以顾客为中心,做“健康中国”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健康生活的引领者和倡导者。与供应商、客户以及其他大健康产业的参与者携手,构建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大健康生态圈。秉持共生共赢的原则,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为大众提供全面的健康解决方案,提升民众生活质量,助力“健康中国”目标实现。

  1、公司采购模式

  公司长期致力于良好的供应链建设,不断加强与上、下游供应链的关系。依托区域高密度的直营连锁网络,与上游企业深度合作,建立了与供应商协同进行市场推广的运作体系。供应商与公司协同进行产品市场推广的方式,在中国的药品零售业属于创新型的药品营销模式。公司与供应商在产品的市场推广上协同运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有效保障合作伙伴资源投入的产出效率,同时降低了采购成本,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目前公司已和大量知名的药品生产企业及批发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产品供应的稳定性、供货价的优惠、各种资源的支持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另一方面,公司设有微信公众号、企业官方微博、客户中心、网上商城、O2O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和客户关系CRM管理系统,满足基于小众、长尾、社区基于互联网的需求,最终形成供应商、经销商、终端消费者的闭环。

  公司根据行业特征和主要市场区域特点,确立了“以需定进、勤进快销、满足需求、质量控制”的采购原则,保证资金周转、库存比例的平衡及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随着国家门诊共济政策及国家医保政策的变化,公司重点会布局处方药市场,同时加大和品牌企业、原研药生产企业、临床中标品种生产企业的合作,同时考虑大健康、非药品、中药品类的均衡发展,满足消费者更多的需求。

  公司设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整体采购品类规划、供应链建设、战略型供应商发掘和维护、采购政策的制定、价格政策制定等,并监督管理采购过程,具体采购业务由集团采购中心、省外子公司下设的采购部门负责。目前,公司主要采用集中采购与地区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

  2、公司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以药品零售为主,通过建立医药零售终端网络,以门店为基础,通过提供健康咨询、顾客慢病管理、用药周期管理等服务,不断完善产品+服务的商业模式,提升顾客的满意度和黏性,从而实现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公司设立商品管理部和营运中心负责定价、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等系列销售活动的开展。连锁直营药店具有质量控制严格、执行力强、响应速度快等特点,有利于保证品牌形象和服务质量的一致性,从而在社会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情形下,能更多获得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的认可,以及能够获得上游供应商较大的支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的规定执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未列举,但本公司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且金额重大的项目,其名称、金额及原因具体如下: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鸿献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43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10时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阮鸿献先生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批准2023年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批准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阮鸿献先生、刘琼女士回避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分别提交了《关于2023年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info.comcn)。

  表决结果:独立董事杨先明先生、龙小海先生、陈旭东先生回避表决。同意6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1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徐科一先生回避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51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议案4-9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议案3-6、议案8-9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4月27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1-6、议案8-9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9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5月20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红、阴贯香

  联系电话:0871-68185283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002727ir@hxyxt.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9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9中,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42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9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冯萍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批准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制定的整改计划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利于改善内控治理环境、增强内控治理能力,提升内控治理效率。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度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议案出具了《关于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60号)核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0,263.92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总额60,263.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700.00万元(其中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额为396,226.4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563.92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603.54万元。

  2019年4月25日,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9)16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3,034.2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94.1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18.2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0,619.5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0,619.54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及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申请并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为了有效达成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同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呈贡支行(账号78110078801600000196/78110078801400000201)开设了两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由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部分的投资,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018年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按照上述相关规定,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立账户:78110078801900000238。

  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公司、鸿翔中药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78110078801100000951。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户账户的余额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收到利息收入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1,242.59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1,791.6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50,619.5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018.2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0,619.54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1,242.59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累计收益1,791.61万元)。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一个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本公司在其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鸿翔中药有限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鸿翔中药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一个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该募集资金专户只用于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鸿翔中药有限公司严格遵循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审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需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相关条款为依据制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实质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至2023年3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5,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公司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7月11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变更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调整为由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鸿翔中药有限公司共同实施。

  实施地点由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鸿翔中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地)实施调整为由玉溪市华宁县青龙镇和昆明市呈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中药有限公司所在地)共同实施。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

  根据公司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为有效利用募集资金,优化募集资金布局,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适度调整。

  具体项目投资金额及其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投资金额调整后,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将项目总投资调整为44,143.67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

  公司对中药饮片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投资金额进行调整,由于前述调整,该项目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而引致的投资备案,并进行环境评价、新场地装修等前置工作。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公司拟对该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二) 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调整

  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7月11日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变更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内容、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

  公司拟在信息化建设基础上,向数字化建设升级,通过数字化、虚拟化、网络化、智能化等手段,提升公司应对环境快速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打破原有资源和能力的配置方式以及层级结构,在统一的结构框架下共享资产、实现资源互补,形成一个系统化的协作网络,助力公司实现有效的内外部生态环境资源整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容、投资金额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额25,000.00万元,公司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到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公司实施了企业信息化架构升级、移动平台存储设备等部分项目,剩余业务数据系统升级等融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1,000.00万元,主要包括软硬件设备的购置以及项目实施费用。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1,908.53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21,000.00万元不变,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同时,由于前述调整,该项目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项目投资备案,进行设备和软件前询价以及人员招聘等前置工作。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调整

  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以及未来规划情况,公司拟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5年12月。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50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一心堂”)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12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方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采购中西成药合计不超过65,000万元;销售中药材、中西成药及提供广告服务、咨询服务、促销服务合计不超过 15,000 万元。具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金额及调整情况

  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1-3月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对公司2024年度涉及白云山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关联交易内容进行合理调整,增加公司向关联方白云山采购中药材,并增加公司向关联方白云山采购中西成药、中药材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后公司与白云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决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徐科一先生回避了表决,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和交易内容的原因

  伴随着医药零售行业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门店数量、医药零售业务销售金额不断增加、市场区域不断拓展。公司原审议预计的2024年涉及白云山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和交易内容将不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需根据实际日常经营活动进行调整交易额度及关联交易内容。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经营情况:

  单位: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白云山持有公司股份33,988,1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依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白云山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参考2023年度的平均价格,以实际市场价格最终确定。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交易定价参考采购发生时当地同类商品销售主体的报价以及关联方向其他客户销售商品的交易价格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确定。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依据框架协议,具体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中西成药是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供应商的及时有效配合;中药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鸿翔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需要采购商的有效配合。白云山是公司的关联企业,在公平公正的竞争条件下,该关联企业能够在保证质量及时效的前提下向公司交付产品以及优先考虑向公司及子公司采购中药材及中西成药,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2、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交易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调整2024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对调整2024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认可。公司调整2024年度与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

  审核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