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5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4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会议由董事长陈健波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出于公司长远发展考虑,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并提议将该方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3.08元/股),则“岭南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8044            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公开发行6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6,000.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400号”文同意,公司6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9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岭南转债”,债券代码“1280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岭南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9年2月20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4年8月1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0.63元/股。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3月21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63元/股向下修正为8.96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以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由8.96元/股调整为5.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5月30日起实施。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5.92元/股调整为5.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7日起生效。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进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由注销前的5.90元/股调整为5.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31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5,601,655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5.91元/股调整为5.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9月27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1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1月3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59元/股向下修正为3.4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3元/股向下修正为3.0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

  三、本次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具体内容

  根据《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和修正程序: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关于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4月24日A股收市,公司A股股价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的情形,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及公司股价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下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时,上述任一指标高于调整前“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3.08元/股),则“岭南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岭南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