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初持有公司股份7,360,558股,期末持有公司股份25,545,058股,占比0.95%。报告期,该股东账户持股变动原因系公司回购股份数量18,184,500股。该账户与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控股子公司跟投及股权转让实施进展情况。
(1)2023年11月14日,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跟投暨股权转让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以及项目管理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等员工设立的员工跟投平台(17家),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旗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光能”)实施跟投,跟投平台受让公司持有的旗滨光能15.503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63,786,600元(最终转让的股权比例以上述员工跟投平台实际缴款出资及工商登记确定的持股比例为准);并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宁海旗滨科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海旗滨科源”)以货币资金受让公司持有的旗滨光能13.7490%的股权,转让价款为500,000,000元(最终转让的股权比例以宁海旗滨科源实际缴款出资及工商登记确定的持股比例为准)。2023年11月30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宁海旗滨科源受让旗滨光能上述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以上旗滨光能跟投及股权转让事宜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2023-124、2023-125、2023-132)。
报告期,员工跟投平台最终实际缴纳的本次跟投(股权转让)价款合计546,783,560元,跟投平台受让公司持有的旗滨光能15.0354%的股权。最终参与旗滨光能跟投的员工共计546人,其中公司参与旗滨光能项目跟投实际缴款的人员151人,旗滨光能项目团队参与跟投实际缴款的人员395人。公司现任董监高人员参与了旗滨光能跟投,董监高人员本次跟投的金额合计4,460万元,占本次员工跟投总金额的8.1568%。
报告期,实际控制人俞其兵先生控制的宁海旗滨科源受让的旗滨光能股权比例为13.7490%不变,转让价款为500,000,000元不变,宁海旗滨科源已完成最终缴款。
报告期,旗滨光能跟投及股权转让事宜已全部完成,旗滨光能最终的股权比例如下:
单位:元
2、可转债付息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旗滨转债”)于2024年4月9日支付第三年利息,本期债券票面利率0.6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60元人民币(含税)。可转债兑息债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8日,兑息发放日为2024年4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024年4月9日,公司已完成旗滨转债第三年利息支付,本次共支付利息899.21万元。
3、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3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本次拟回购数量总额不低于2,500万股,不超过5,000万股;资金不超过4.5亿元,价格不超过15元/股,期限为12个月。2024年1月11日,公司完成了本次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数量上限,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683,501,941股的1.8632%,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9.19元/股,回购均价为7.80元/股,回购的最低成交价为6.3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90,123,651.95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报告期公司回购股数为1,818.45万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911.16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剩余库存股股份数量为25,545,058股(回购账户期初股份数为4,101,038股,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24,454,942股)。如上述股份未能全部用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则对应的剩余回购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依法进行注销处理。
4、可转债转股进展情况
报告期,共有16,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转股股数为1,36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0051%,占公司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03,301股的0.000051%。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已有1,393,000.00元“旗滨转债”转为本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09,953股,累计转股股数占“旗滨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2,686,216,940股的0.004093%;占2024年3月31日公司股份总额2,683,503,301股的0.004097%。截至2024年3月31日,尚未转股的“旗滨转债”金额为人民币1,498,607,000.00元,占“旗滨转债”发行总额的比例为99.907133%。
5、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其兵的一致行动人俞勇、宁波旗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旗滨”)于2024年1月15日进行了首次增次并披露了后续增持计划,俞勇、宁波旗滨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1.2亿元,且不超过2.4亿元(含本次已增持部分),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期限为6个月。首次增持之日(2024年1月15日)起至报告期末,俞勇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份13,71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10%,增持金额为89,988,695.00元;宁波旗滨本次增持公司股份14,0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51%,增持金额为83,943,230.00元;俞勇先生及宁波旗滨合计本次增持公司股份27,80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61%,合计增持金额为173,931,925.00元。上述增持后,俞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726,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13%;宁波旗滨持有公司股份14,09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5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2,413,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4538%。
6、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宜。2022年7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滨电子”)引进了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基金”)为旗滨电子的外部投资者,小米基金持有旗滨电子8.3333%的股权。为进一步优化旗滨电子股权结构,促进电子玻璃业务独立快速的发展,经与小米基金双方协商,同意公司回购旗滨电子少数股东小米基金所持有的旗滨电子全部权益(8.3333%的股权)。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交易双方共同签署了《关于湖南旗滨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上述股权的回购价格为11,249.32万元。本次股权回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旗滨电子的股权比例将由59.7463%增加至68.0796%。2024年3月,公司已完成了上述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7、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股份出售。第四期员?持股计划第?批解锁股份数量为10,270,092股,已被取消份额的股份数量为4,382,456股,合计股份数量为14,652,548股。报告期,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股份的数量为1,356.99万股。截止报告期末,第四期员?持股计划剩余股份数量为1,027.01万股。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伯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海燕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4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至5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kibing-glas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发布了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16:30举行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和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裁凌根略先生、财务总监杜海先生、董事会秘书邓凌云先生、独立董事郜卓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5月8日(星期三)下午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至5月7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fo@kibing-glas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文俊宇
电话:0755-86353588
邮箱:info@kibing-glas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4-032
可转债代码:113047 可转债简称:旗滨转债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旗滨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2024年5月21日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9号)核准,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发行了1,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50,000万元,期限6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5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旗滨转债”,债券代码“113047”。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对剩余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公司决定召开“旗滨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旗滨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
5、 会议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会议室;
6、 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以记名方式表决,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债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
8、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4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旗滨转债”债券持有人。上述“旗滨转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通过参加现场会议进行记名投票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旗滨转债”债券持有人。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9:00-11:30,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
(三)登记方法
1、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登记时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登记时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2、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登记时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债券持有人单位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登记时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法人债券持有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债券持有人单位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债券持有人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本人签字;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公章。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 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2)。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于2024年5月16日(债券登记日后一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5月21日(召开日)上午12:00止将表决票通过邮寄方式、现场提交方式送达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邮寄方式以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指定邮箱info@kibing-glass.com,并将原件邮寄到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未送达或逾期送达表决票相关原件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代表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 每一张未偿还的“旗滨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 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包括现场、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5、 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6、 根据《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7、 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决议在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2小时,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参会登记资料,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1楼
邮编:518073
联系人:文俊宇
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0755—86353588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 代表本单位(或本人) 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旗滨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本单位(或本人)以下表决意见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如本单位(或本人)没有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不可以,请勾选其一,如未选择则默认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旗滨转债”债券张数(面值人民币100元为1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一项中选择一个并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受托人证件号码: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2:表决票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3:会议登记表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登记表
注:
1、请完整填写债券持有人的名称及地址(须与债券持有人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上述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