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R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2、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2024年4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姚力军先生所持有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05,88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66%,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76,4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6%,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75%转为高管锁定股,并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7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295%,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4,994,319.1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姚力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符利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姚力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泳群 会计机构负责人:符利燕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