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5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以上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上述议案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2024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授权委托书

  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期限:自委托日起至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闭会止。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及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985,投票简称:北摩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9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04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04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荣欣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地审核各项监事会议案。全体监事勤勉尽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经过公司管理团队充分的研究分析,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实现正向增长,净利润预计实现正向增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95,401.63万元,同比下降4.39%;实现净利润25,588.04万元,同比下降35.7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监事的相关考核、薪酬发放等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变更后的相关会计处理和财务数据能够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章程》修订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4号)的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4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

  截至2020年4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4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45,776,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1,694,879.25元后,实际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774,081,320.75元,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48号验资报告。扣除承销费后募集资金计人民币798,845,471.69元已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23177账户人民币288,845,471.69元、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35611账户人民币285,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开立的11081001040021479账户人民币145,000,0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0200048929200240620账户人民币80,000,00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174.40万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及其他净额2,413.5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2,760.9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7,733.8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正常履行。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6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759.0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10,338.76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420.25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6月4日将10,759.01万元募集资金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结项,公司已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节余资金20,055,988.33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17,150,072.20元)全部划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募投项目“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已完工结项,公司已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61,098,000.00元转入新项目“民用大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综合试验项目”,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53,225,600.00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36,232,309.65元)转至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公司上市时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近年来公司也在机轮领域和着陆系统领域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本着成本控制且能够满足项目需要的原则,对募投项目的架构方案、机型选择进行了优化,合理降低了设备采购的金额,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上述两个项目前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后续未达到置换条件,未进行置换。

  3、建设项目尚有部分未支付供应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按规定存在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将原募投项目“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部分变更为“民用大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综合试验项目”,变更募集资金金额61,098,000.00元。

  报告期内,公司终止执行“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募集资金金额78,462,449.77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74,226,600.00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4月24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单位: 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985                证券简称:北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王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红英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王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红英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