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 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2024-04-25

  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17: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会议问题征集: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dxhzFJeOb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董事长:程涌先生

  董事、总经理:贺梓修先生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尹云云女士

  独立董事:刘火旺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xhzFJeObe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6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 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尹云云

  电话:0755-26910253

  邮箱:yunyun.yin@askpcb.com

  五、 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24-019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原因(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关于高管辞职暨聘任高管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于收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贺波女士,及董事兼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贺梓修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贺波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职务;贺梓修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职务。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贺梓修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尹云云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高管辞职暨聘任高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程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云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云云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程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云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尹云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24-018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及固定资产,拟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衍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根据以上标准,2023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5,217,959.05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根据以上标准,2023年度公司对存货、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9,787,337.9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5,005,296.98元,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61%,并将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14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担保额度,该担保额度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7.19%。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2.12亿元。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资金的需要,公司申请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1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56亿元,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人民币25亿元。以上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对超出上述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额度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表

  

  备注1:2023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子公司广东喜珍增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广东喜珍依据上述决议,已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同意减少相应注册资本,目前,广东喜珍正在办理工商减资手续。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被担保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公司尚未就相关担保签订协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控股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预计是考虑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整体利益,保证其经营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述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因此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将持续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有效控制担保风险。董事会同意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2.1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4-020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时间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2023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24-015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部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13证券简称:奥士康公告编号:2024-01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若涉及担保事项,公司将另行审议。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准,银行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信用证额度、固定资产贷款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签订融资合同的具体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融资决策权、签署融资相关协议等事项。前述授权自上述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