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024-04-25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基于谨慎性原则,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观想科技”)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21-2023年度所有业务收入进行了自查。为了更谨慎地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前期会计处理不严谨事项做出调整,一是对2022年公司与某单位签署的《****建设合作分成协议》,因未签署第二年合同而于2023年三季度提前确认收入事项进行追溯调整;二是对公司前期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2、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导致观想科技合并及母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减少3,536,081.42元;将导致观想科技合并及母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减少6,684,831.86元;将导致观想科技合并及母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减少2,145,446.01元;将导致观想科技合并2023年第三季度应收账款减少1,664,240.40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13,138.74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728,530.76元、资产总计减少948,848.38元,应交税费减少99,160.31元、负债合计减少99,160.31元、未分配利润减少849,688.07元、所有者权益减少849,688.07元、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减少948,848.38元、营业收入减少4,859,438.92元、营业成本减少3,935,297.99元、利润总额减少836,549.33元、所得税费用增加13,138.74元、净利润减少849,688.07元。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想科技”或“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说明

  (一)收入确认不准确事项

  2022年公司与某单位签署的《****建设合作分成协议》,合同约定“项目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该项目于2022年7月收到客户出具的完工报告,后续不存在任何建设方面验收。但因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第二年合同,故公司于2023年三季度提前确认收入,现需要对2023年三季度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二)疑似贸易型业务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将特定商品或服务转让给客户之前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即企业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为主要责任人,否则为代理人。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其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 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参照上述原则和分析,结合业务模式和合同约定,判断在将商品销售给客户之前是否取得对商品的控制,并确定是以总额还是净额确认收入。企业应当按照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计量收入。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等确认收入。

  公司按照谨慎性原则,对照收入准则重新判断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中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认为对贸易类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更能体现业务实质。为更严谨的执行收入准则,经过审慎研究,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调整。

  二、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1.2021年年度报告合并利润表的调整及其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2021年年度报告母公司利润表的调整及其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2022 年年度报告合并利润表的调整及其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2022 年年度报告母公司利润表的调整及其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2023年半年度报告合并利润表的调整及其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2023年半年度报告母公司利润表的调整及其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023年三季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调整及其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023年三季度报告合并利润表的调整及其影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并同意提交该议案至董事会审议。

  3.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的监管要求,更正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4.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其他说明

  公司对此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认真总结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对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持续加强财务人员的培训学习,切实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担保事项的法律文件,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备注:公司为上述5家子公司在2024年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最终实际担保额度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以及与金融机构的担保合同情况确定。

  如公司实际发生涉及对观想传感、炎黄信创、观想数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观想传感、炎黄信创、观想数智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盛世融合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09月25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宁波路东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9HBHY5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财务咨询;国内贸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金属矿石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公路工程监理;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盛世融合100%股权。

  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信情况:盛世融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观想传感(四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观想传感(四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1月17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1408

  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C7QPJKXH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研发;机电耦合系统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观想传感66.7%股权。

  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资信情况:观想传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四川观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观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2月8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友联一街18号8栋9楼901号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MAC8RJ435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机动车鉴定评估;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专用设备修理;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旧货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车销售;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润滑油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再生资源100%股权。

  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资信情况:再生资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四川炎黄信创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四川炎黄信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5月26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信息园东路99号3栋1层1号附1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6MACL033F8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炎黄信创40%股权。

  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资信情况:炎黄信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北京观想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北京观想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11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1号1号楼四层402室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魏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D4JT074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持股情况:公司持有观想数智70%股权。

  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数据:

  

  资信情况:观想数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等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如公司实际发生涉及对观想传感、炎黄信创、观想数智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观想传感、炎黄信创、观想数智的其他股东将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目的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有利于缓解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压力,符合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的健康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何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何云先生结合其个人工作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经慎重考虑后,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位,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何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不符合独立董事过半数的要求,其辞职报告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何云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何云先生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原定任期为2026年4月12日(连续任职满6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何云先生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在公司内部控制、战略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何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了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申可一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履责的有效性,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依据各位独立董事的背景及专业,对公司董事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调整后如下:

  1、战略委员会:魏强(召集人)、王军、申可一;

  2、审计委员会:刘光强(召集人)、何熙琼、王军;

  3、提名委员会:何熙琼(召集人)、刘光强、魏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可一(召集人)、魏强、刘光强。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申可一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五、附件

  1、申可一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1、申可一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航空电子工程专业毕业,高级经济师,现任成都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历任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航空电子工程师,参与我国多个机种航电系统的研发设计;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助理;香港东高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金融控股集团上市办总经理,参与和主导完成了多起投融资及并购,涉及电信、工业制造、军工等多行业。

  截至目前,申可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申可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申可一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申可一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申可一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明确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的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该豁免不得适用于会产生金额相同且方向相反的暂时性差异的交易。因此,本集团需要为初始确认租赁和固定资产弃置义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执行上述相应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所影响的报表项目及其金额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213 证券简称:观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观想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董事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提案6.00、7.00、8.00、10.00、11.00、12.00、13.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

  联系人:易津禾

  联系电话:028-85590402

  传真:028-85590400

  电子邮箱:investor@gxwin.cn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前来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并提供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收,邮编:6102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签到等手续,出席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等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出现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的情况,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的进行。

  7、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8、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1213;投票简称:“观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出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书所列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具体见下表)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次会议,审议累积投票提案,需在相应表决栏内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审议非累积投票提案,需在相应表决栏内划“√”。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7:00时之前以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8-85590400)送到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99号5栋1单元14层,邮政编码:6102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参会股东登记表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