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5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978,902.62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129,090,524.4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8,879,396.15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1,351,569.64元,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914,565.3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基于公司当前良好的现金流状况,为积极回报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拟定的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6,542,748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626,800股后的182,915,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583,189.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整体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长远的健康发展规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10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拟与关联方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集团”)旗下控制的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可循环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保理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年,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最终控制人为保利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保利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文轩先生、麦广田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项交易尚需获得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28855

  3、法定代表人:刘化龙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8层

  7、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8层

  8、成立时间:1993年02月09日

  9、经营范围: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资本运营、资产管理;受托管理;对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组织、协调、管理;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进出口业务;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投资、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

  10、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1、历史沿革及业务发展状况:保利集团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于 1992 年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截至目前,保利集团已形成以房地产业务、文化事业、贸易、工程施工、民爆器材生产销售及爆破工程、工艺美术品销售及服务、工程服务与装备、通信产品及技术服务、金融为主要业务板块的发展格局。

  1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3年6月30日,保利集团总资产1,803,656,874,686.87元,净资产124,006,861,148.21元;2023年1-6月实现总营业收入221,788,025,565.56元,净利润17,309,455,604.61元。

  1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珠海鸿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最终控制人为保利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保利集团构成公司的关联法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关联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14、是否为失信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及子公司依照基础商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后,应收取而尚未收取的应收账款;

  2、业务期限:业务申请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3、保理融资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

  4、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5、业务相关费用: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开展保理业务的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主要责任及说明

  1、对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或子公司应继续履行购销或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

  2、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模式下,公司或子公司承担对应的应收账款的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公司或子公司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3、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模式下,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或子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可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八、监事会审议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定价根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预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03%,其中,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业务需要,风险相对可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前述总额度有效期均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及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的情况

  为了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额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资产池、信用证等业务,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为解决申请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需要担保事宜,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自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将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具体融资额度、担保措施等相关内容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所签合同约定为准。

  2、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照子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合同约定为准,担保可分多次申请。被担保子公司范围包括: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皮阿诺家居有限公司、皮阿诺智慧家居(广东)有限公司、河南皮阿诺家居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吖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拾木集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皮阿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及2024年新成立或收购的子公司。

  二、业务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授信及对应担保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办理上述授信项下的具体业务及担保手续,包括且不限于签署相关业务的具体合同、协议等相关事项。但相关合同、协议的签署,仍必须按照公司内部流程经过法务及相关部门的审核,超过上述总额度的融资及担保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皮阿诺家居(天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596101071U

  成立日期:2012年04月27日

  注册资本:17,499.34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礼斌

  住所: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3号路

  主要经营范围:厨房电器设备、家居用品、五金配件及制品、木制家具、有机工艺品、塑胶制品、服装、纺织品、玻璃制品生产、设计、加工、销售;日用杂品、日用百货、纸制品销售;自有厂房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进出口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295,779,400.87元,净资产197,338,223.26元,总负债98,441,177.61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69,081,630.10元,净利润6,340,710.06元。

  2、公司名称:皮阿诺家居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214T92N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霞

  住所: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8号二层之四A201室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加工、销售:木制家具、厨房电器设备、五金制品、塑胶制品、玻璃制品;销售:家居用品、日用百货、纸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274,420,013.00元,净资产-15,286,974.40元,总负债289,706,987.40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696,291,097.68元,净利润-14,270,080.34元。

  3、公司名称:皮阿诺智慧家居(广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2Q03Y7E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廖浩强

  住所:中山市板芙镇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迎宾大道15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94,349,245.82元,净资产9,307,809.98元,总负债85,041,435.84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09,846,104.12元,净利润9,456,973.40元。

  4、公司名称:河南皮阿诺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25MA40QQ3H59

  成立日期:2017年04月01日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志学

  住所:兰考县产业集聚区中州路西段北侧1号

  经营范围:家居、木制家具、厨具、电器设备、五金配件、工艺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生产、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从事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264,331,095.06元,净资产187,564,763.94元,总负债76,766,331.12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26,596,050.20元,净利润424,754.69元。

  5、公司名称:深圳市吖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JARF5P

  成立日期:2019年03月27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展坤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牛社区民治大道与工业东路交汇处展滔科技大厦A座2006A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家居智能化系统、物联网、生物识别及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智能网关、智能电子门锁、电动窗帘控制器、开关、插座、灯饰、遥控器、摄像头、电子产品、五金制品、智能化设备、物联网设备、智能家居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上门安装及技术服务(生产另设分支机构);电子自动化上门安装工程;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通信、电子设备上门维护及保养;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1,967,469.49元,净资产1,432,215.50元,总负债535,253.99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2,935,381.75元,净利润-1,771,340.43元。

  6、公司名称:广东拾木集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7LTXNP82

  成立日期:2022年03月25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大勇

  住所:中山市阜沙镇上南工业区振联路21号四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楼梯制造;楼梯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有7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子公司总资产23,497,819.17元,净资产-11,313,765.27元,总负债34,811,584.44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15,180,231.79元,净利润-11,717,520.90元。

  7、公司名称:海南皮阿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34MAA935FH82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08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瑜霖

  住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纵一路东100米民政局办公楼四楼东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销售;门窗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木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品牌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子公司尚未对外开展业务。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将在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相关授信融资时签署。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授信业务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等事项是为了满足各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有利于保障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顺利开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根据授信业务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并进而促进其业务开展。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704.1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皆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马礼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慧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秋香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马礼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慧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秋香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24-003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6,542,748股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3,626,800股后的182,915,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中高端定制橱柜、衣柜、门墙及其配套家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与售后等服务,致力于通过独创设计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的大家居解决方案,为客户打造个性、时尚、舒适、美好的居住环境。

  作为科学艺术家居的倡导者和定制家居的践行者,公司凭借突出的独创设计、精益品质、市场开拓能力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态度,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获得了较高的市场口碑和品牌忠诚度,现为国内领先的定制家居产品企业之一。

  公司秉承“忠于独创、生而不同”的品牌理念,致力于打造定制家居轻高定第一品牌,为中高端消费人群提供家的美好生活方式。现有整体橱柜、全屋定制及门墙三大核心品类,其中,整体橱柜包括定制橱柜、厨电、卫浴柜、阳台柜等产品,全屋定制包括定制衣柜、书柜、酒柜等产品,门墙包括木门、墙板等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系列及代表作品列示如下: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及设计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外协研发并举战略。自主研发方面,公司在产品调研阶段,通过深入的市场洞察和客户需求分析,结合全球行业材料、工艺、结构趋势,定位不同的产品开发类别,确定符合中国消费者的定制研发方向。产品研发过程中,以项目方式推进产品开发,严格遵循“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导向,把控项目风险及质量,形成橱柜、全屋、门墙及宅配家具的智能全屋定制套系化产品。公司积极倡导终端独特体验的差异化营销方式,新品经研发、试制、评审、试产试销等多个环节后,最终将以套系产品“一体化”的场景展示推广。

  2、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供应链信息化管理,通过引入供应链管理系统SRM,实现供应商生命周期进行管理,以完善的供应商绩效评价、分级管理体系和淘汰竞争机制对供应商进行开发与管理,规范内部材料规格、统一采购技术质量标准,从而有效保证产品品质及控制采购成本。经过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评估和样品评估等程序,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在公司需要采购时,对合格名录内的供应商在价格、服务、响应速度、信誉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后,选定供应商,按年签订框架供货协议,并持续跟踪监督,进行采购管理,做到采购全流程把控。

  3、生产模式

  公司对主要经营的中高端定制橱柜、全屋、门墙等产品以订单生产的方式进行自主生产。公司在接到订单后,通过柔性化生产工艺将订单对应的产品拆分成各种组件,通过生产管理和信息技术系统,实现规模化定制加工,并根据客户订单及工程项目的需求和交货期限合理安排生产,实现准时交付。

  公司整体橱柜配套产品中的厨房电器、全屋定制软装、成品家具和部分组件(如板材压贴)以外协或OEM外包方式进行生产。目前相关产品、工序在制造行业技术及质量管理等方面较为成熟、完善,公司通过制定相关控制制度对外协或OEM外包生产进行严格的流程及质量管控,保证了产品质量并提高了订单响应能力。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大宗业务和零售经销双轮驱动的复合营销模式。

  大宗业务模式是公司承接精装房工程市场的销售渠道,具体为公司直接或通过工程经销商与全国优质房地产商建立合作关系,签订战略集采合同,为大型房地产项目提供精装修配套整体橱柜、全屋定制、门墙及配套柜体等相关定制家居产品设计、生产、运输、安装和售后业务,经客户验收后确认销售收入。

  目前,大宗业务已形成“工程直营+经销商双轮驱动”的业务发展模式:一方面聚焦国央企、优质民企等战略客户,赋能客户一体化精装定制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拓宽地产拎包、酒店、医养、保障房等多元化业务渠道。该模式下,由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或工程经销商建立合作关系,签订相关项目合同。公司负责合同所涉货物的生产,根据客户实际需求,由直营团队或工程经销商作为项目履约实际操作方,负责相关产品的设计、运输、安装和售后等具体业务。公司与工程经销商签订协议,并监督工程服务商按合同约定实施项目,按公司质量标准交付产品。

  零售经销模式是指公司选择和培育认可自身品牌价值、具有品牌意识、资金实力、信誉度良好、具有较丰富市场经验及相关资源经销商,与之签订合作协议,授权其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公司要求开设门店,销售“皮阿诺”品牌定制家居产品的一种销售模式。

  除传统零售渠道外,还存在以下几类辅助销售渠道:

  平台电商渠道,主要是借助互联网营销将经销商覆盖区域的本地用户吸引至门店消费的过程和行为(引客),公司通过运营官方内容平台(微信、抖音、小红书等)和第三方电商平台(天猫、京东、拼多多)旗舰店,获取线上流量,再由线下完成量尺、设计、制造、安装等一系列服务,实现定制家居线上营销到线下服务的闭环。

  设计师渠道,通过持续深化和打造「独创者联盟」设计师交流平台,集合国内外优秀设计师资源,通过设计师精准链接消费人群,以优秀的设计作品,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定制需求,提升公司产品销售及品牌知名度。

  新零售本地化渠道,通过赋能经销商打造本地化新媒体矩阵,如抖音、小红书、公众号等平台,以优秀的客户案例、“家装干货”等多形式内容链接当地消费者装修需求,扩大门店在当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线上流量到线下转化的闭环。

  整装渠道,是指公司通过在全国范围与知名装修公司及推动经销商与当地装企开展合作,利用公司的品牌优势、全案产品优势和生产制造优势,对装企进行品牌和产品赋能。公司负责提供定制化家居产品生产制造、安装以及销售支持,装企负责提供设计落地施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因此公司调整了资产负债表中涉及的相关数据的期初数。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礼斌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