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7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开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审核意见:
①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②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③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保证公司2023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的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规违法行为,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2)对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
②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
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
③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④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的记载、误导性的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2024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预计,其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公允,内容和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28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114,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114,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0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6,153,953.1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846,046.81元。
上述资金于2018年6月25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6999号《验证报告》。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公开发行了51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510,000,000.00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10,000,000.00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0,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7,198,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2,801,886.79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075,471.6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1,726,415.10元。
上述资金于2022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2660号《验证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投入114,730,573.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14,730,573.78元,本年度使用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投入366,154,421.85元(含前期投入置换185,275,259.6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237,617,684.63元(含前期投入置换185,275,259.66元),本年度使用128,536,737.22元;报告期内累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930,000,000.00元,截至报告期末未到期理财产品100,000,000.00元;理财产品累计收益4,224,867.41元,其中以前年度实现收益51,780.82元,本年实现收益4,173,086.59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2,742,674.82元,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净额1,375,850.30元,本年利息收入净额1,366,824.5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前年度已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1,075,471.6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42,539,535.4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告编号:临2019-026)。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公告编号:临2022-004)。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7月20日,本公司会同兴业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0),就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福证券”)承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的保荐工作及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做了说明。本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就注销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22年10月14日,本公司会同华福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三家银行签订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宣汉正原及保荐机构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就注销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1201013100564316)做了说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306.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余额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50050108360000000588/630031202)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减保荐承销费用,但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的余额。
注2: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8111201013100564316)内的资金,已按规定全部投入公司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专户余额为0.00。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办理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华福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金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注3:报告期内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相关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了2018年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项结余资金306.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06.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306.04万元已按会议要求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均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86,350,731.3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185,275,259.66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为1,075,471.69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置换事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18,635.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再升科技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再升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527.53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8,527.5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07.5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07.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5076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202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并及时通知保荐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根据募投项目需要及时赎回、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保荐机构华福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投资收益;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无异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之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投资理财收益合计人民币金额为417.31万元,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将“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306.0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306.04万元已按会议要求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三。
公司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306.04万元已按会议要求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福证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件一: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2021年8月完工投产,由于受国际国内等多种因素影响,行业市场供给及价格波动较大,规模效益暂未实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3:公司2022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4.8万台民用/商用/集体防护空气净化单元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306.04万元已按会议要求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二: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635.08万元(包含预先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07.55万元),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金额为18,635.08万元,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之说明(三)。(详见公司公告:临2023-012)。本期置换前期投入资金未包含在“本年度投入金额”,直接计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
注3:年产5万吨高性能超细玻璃纤维棉建设项目于2022年部分投产,募投效益在2023年部分体现,该项目还在投建中,全部投产后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4:年产8000吨干净空气过滤材料建设项目于2022年部分投产,2023年该项目未完全建成,受投产规模、投产时间、市场因素、国内外经济形势、技术升级等多重因素影响,剩余未完成投建部分将根据公司计划逐步推进投建。已投产部分实现效益,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5:干净空气过滤材料智慧升级改造项目于2023年完成改造升级,陆续投产,规模效益暂未显现,预计效益将逐步实现。
注6: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于2023年4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延长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详见公告:临2023-033号及公告:2023-052号)。
附件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0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
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11月1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1月12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司在公司云之家ERP管理系统、企业公告栏对激励计划对象的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予以公示。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披露了《再升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2-096),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再升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2-099)。
4、2023年1月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3年1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
6、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8、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股票期权注销原因和数量
(一)关于注销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鉴于公司于2023年出售苏州悠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悠远环境”)70%股权,导致悠远环境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中有63人曾经或者目前在悠远环境及其子公司任职,该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悠远环境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等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422,366份;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括悠远环境及其子公司)有21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265,207份。前述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由286名调整为202名。
(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相应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八章 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之“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之“(三)公司业绩达到考核指标”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均由公司注销。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19347号”《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0,979,568.48元(2023年政策追溯调整前)。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4]23987号”《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132,659.23元,未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条件,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按照《激励计划》,对剩余所有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33%)所对应的4,184,936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872,509份。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心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专项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于2023年出售悠远环境70%股权,导致悠远环境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中有63人曾经或者目前在悠远环境及其子公司任职,该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悠远环境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等原因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3,422,366份;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括悠远环境及其子公司)有21人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注销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1,265,207份。本次注销不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部分人员已不在激励范围内,同时因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部分人员已不在激励范围内,且2022年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上述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再升科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再升科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尚需再升科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应的注销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6、《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关于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1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3 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45,328,213.88元。具体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0,840,402.05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87,811.83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
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损失。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
3、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并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稳定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预计为0%,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45,328,213.88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32
债券代码: 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文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