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五)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七)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八)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为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慧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慧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程为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慧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慧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为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慧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慧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为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慧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慧光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为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慧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慧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程为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慧光 会计机构负责人:施慧光
(九)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921 证券简称: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版传媒”)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2.2223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444.4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5,750.4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22,694.0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于2021年7月1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43.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0,650.49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7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90号)。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290.72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960.82万元,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人民币99,130.4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及相关商业银行签订多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依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公司与财通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项目子公司与财通证券及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对其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后)。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8,522.6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336.15万元以及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86.48万元,以上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9294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继续实施“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优质内容资源储备项目”、“新增年产100万色令教材、图书印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仓储物流体系升级优化项目”,实施周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重点图书出版工程项目”已完成募投项目图书出版和资金使用,同意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对相应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以上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浙版传媒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浙版传媒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浙版传媒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