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翔腾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财务概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审字(2024)00761号审计报告,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4,335,175.8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5,232,972.78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2,561,388.78元,加计以前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214,902,892.36元,并扣减2022年度利润分配0元,合并口径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7,574,476.36元。
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5,622,455.2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公积金2,561,388.78元, 加计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6,280,327.66元,并扣减2022年度利润分配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79,341,394.17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3年12月31日,以公司总股本68,686,8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2023年度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13,737,377.60元。不转增,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履行相关程序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切实地考虑到了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情况,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认真审阅后,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5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8,686,8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各类规格的偏光片、光学膜片和功能性胶粘材料。在新型显示行业产业链分工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公司依托多年积累的精密加工技术,经过分条、贴合、模切、分拣、磨边、检验、清洁等精加工工序,生产各类规格的偏光片、光学膜片和功能性胶粘材料等产品。
LCD显示面板结构示意如下:
1、偏光片
偏光片全称为偏振光片,是LCD显示和OLED显示面板的核心材料,在液晶显示面板中的主要作用是使非偏极光(如自然光)产生偏极化,转变成偏振光,加上液晶分子扭转特性,达到控制光线通过与否的功能,起到光开关的作用。
偏光片是由偏光膜、内保护膜、压敏胶层(PSA)及外保护膜组成,其基本结构是由两层三醋酸纤维素膜(TAC)夹一层能产生偏振光线的聚乙烯醇膜(PVA)。为增加偏光片的性能和附加价值,可将具有特殊光学性质的材料加注到TAC上,使得偏光片具有抗炫目、低反射等特殊功能。
偏光片基本结构如下:
液晶显示面板上下各有一片偏振方向垂直的偏光片,背光源发出的光经背光模组散射后,先通过下层偏光片形成偏振光之后通过液晶分子,并由液晶分子的旋转角度决定通过液晶分子后的偏振方向,再经过彩色滤光片产生红、绿、蓝三色光,最后通过上偏光片,并由偏振光偏振方向与偏光片偏振方向夹角决定最终输出的光强,以形成不同的色彩。OLED面板需要用到一张偏光片,其作用是消除外界环境光的反射。
公司对偏光片卷材进行加工,通过分条、模切、分拣、磨边等工序生产不同尺寸、规格的偏光片,客户将偏光片与玻璃基板、液晶等组成液晶面板。公司在偏光片的生产精度、流程、环境等方面均有较为严格的标准,使得偏光片产品的尺寸及光学特性符合客户需求。
公司偏光片产品如下图所示:
2、光学膜片
借助各种特制材料的光学性能(例如光源的集中反射、均匀扩散、增亮等),光学膜片可以起到增强光源、保证屏幕各区域显示亮度均一性等作用。由于液晶面板本身不发光,必须借由背光模组提供的光源及分布均匀的亮度才能使液晶显示器工作。
公司生产的光学膜片主要包括增亮膜片、复合膜片、扩散膜片、反射膜片等。
(1)增亮膜片
增亮膜片又称“棱镜片”,其工作原理为:从光源射入的光在通过棱镜结构时,只有入射光在某一角度范围之内的光才可以通过折射作用出射,其余的光因不满足折射条件而被棱镜边沿反射回光源,再由光源底部的反射片作用而重新出射。这样,背光模组中的光线在棱镜结构的作用下,不断的循环利用,原本向各个方向发散的光线在通过棱镜片后,被控制到一定范围的角度内,从而达到增加发光效率的效果。
(2)复合膜片
复合膜是由扩散膜、增亮膜、偏光增亮膜等2-3张光学膜在结构设计、复合树脂开发的基础上,经复合工艺路线制备成一张兼具扩散、增亮、遮盖等多功能的光学复合膜。复合膜能够有效降低背光模组的厚度,可应用于超薄化设计的液晶显示模组中,是光学膜未来发展趋势之一。目前常见的复合膜包括扩散膜和增亮膜复合膜DOP(DiffuseronPrism)、微透镜膜和增亮膜复合膜MOP(Micro-lensonPrism)、增亮膜和增亮膜复合膜POP(PrismonPrism),以及扩散膜和2张增亮膜复合膜DPP(DiffuseronPrismonPrism)等。
(3)扩散膜片
扩散膜主要由三层结构组成,包括最下层的抗刮伤层、中间的透明PET基材层和最上层的扩散层。光线经过导光板传导后,从最下方的抗刮伤层入射,然后穿透高透明的PET基材层,再经分散在扩散层中的扩散粒子散射后,形成均匀的面光源。
(4)反射膜片
反射膜片为附有镀层材料的光学材料,一般置于背光显示模组的底部,充当反射面,将导光板底部透射出来的光线发射回传导区域,从而减少光线的损失,提高光线利用效率。
公司对光学膜卷材进行加工,通过分条、模切、清洁、整平等工序,生产出尺寸及光学特性等均符合客户需求的光学膜片。公司光学膜片的客户主要为背光模组厂商,客户采购公司的光学膜片用于生产背光模组,并销售给液晶模组厂商,液晶模组厂商将背光模组和液晶面板等组件组装成液晶模组。
光学膜片作为背光模组的核心元件,在背光模组成本中占比较高。以42寸TFT-LCD电视为例,光学膜片约占背光模组成本的37%,背光模组约占液晶模组成本的47%。光学膜片的质量稳定性将直接影响下游背光模组厂商的产品质量,因此对光学膜片性能和生产工艺要求较高。此外,随着笔记本电脑、电视等终端产品向轻薄化发展,复合膜片越来越多地被使用到背光模组中,复合膜的结构更为复杂,对光学膜片厂商的加工精度、质量稳定性等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部分光学膜片产品如下图所示:
3、功能性胶粘材料
功能性胶粘材料广泛应用于各类电子产品中,可在传统机械零件及工艺难以触及的狭小空间内实现导电、缓冲、绝缘、粘接、导热、防护等多种功能,使终端产品向更加轻薄化的趋势发展。
功能性胶粘材料示意图:
公司主要功能性胶粘材料介绍如下: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涉及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5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简称“翔腾新材”,股票代码“001373”;本次公开发行的17,171,722股股票已于2023年6月1日起上市交易。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冷飞)。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薛文进和蒋建华均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战略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张伟总经理代表公司经营层所作的工作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层2023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
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议案业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4年度拟向各大银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用于办理经营所需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出口业务项下的各种融资、外汇衍生品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授信额度合计为3亿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事项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审议2024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决议之日止,期间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另行审批,直接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签订相关合同/协议文件。若遇到银行合同/协议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银行合同/协议期限不在决议有效期内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银行合同/协议有效期截止日。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2024年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内容如下: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薪酬水平视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而定,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他非独立董事如与公司就薪酬或津贴签署协议的,按约定领取薪酬,未与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11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季度发放。因履职产生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鉴于本议案与全体董事利益相关,董事薪酬方案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高管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内容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薪资报酬,薪酬水平视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而定。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董事的,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该议案,鉴于本议案与王健利益相关,王健回避表决,其余委员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董事的,鉴于本议案与其利益相关,张伟和王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3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促进公司安全稳健运营,维护股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因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改的工商登记变更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登记的内容为准。
《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对2位独立董事2023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2位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详见《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了评估,一致同意将该评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印章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印章刻制、管理使用及销毁,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相关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对原有的《印章管理制度》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加强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由原来的“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5栋、S09栋二层”变更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十月公社科技创业园S03栋”。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2:50在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加强对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公司已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该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本决议正文)
三、备查文件
(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六)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七)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八)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九)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十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373 证券简称:翔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具体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9.00属于特别表决议案,须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传真或信函须在 2024年5月14日17:00 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10038。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8:30-12:00、13:00-17:30)
(三)现场登记地点:南京市栖霞区栖霞街道广月路21号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徐利
2、联系电话:025-83531005
3、联系传真:025-83479092 (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联系邮箱:jsxt-ir@intfly.com
5、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6、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373
2、投票简称:翔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4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股: 股,股份性质: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我本人)出席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果股东未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酌情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附件三:
江苏翔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