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5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持有位于福州市长乐区滨海新城的一宗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9573m2。福建贝瑞在上述地块上建设有“福建贝瑞和康基因技术有限公司数字生命产业园”项目,项目包括一期南区(已完工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期北区(在建阶段)以及二期中间地块(尚未开工)。2023年,公司基于聚焦主业、全面收紧的经营策略,决定暂缓福建产业园的建设,并将福建产业园100%自持自用的使用目标,变更为寻求外部合作伙伴共同建设、运营;并通过产业园资产交易,向公司回流资金,充足公司的现金储备。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全资监管企业——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要开展福州滨海新城的开发建设,福州临空建设看好福建产业园的未来发展,为围绕福建产业园未来投资、建设及招商运营开展长期、多层次、多元化的合作,与福建贝瑞共同出资35,000万元人民币,成立合资公司,其中,福州临空建设认缴出资额17,8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福建贝瑞认缴出资17,1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9%。合资公司成立后,通过资产收购方式取得福建贝瑞持有的福建产业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全部权益,收购价格为50,183万元人民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5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设立合资公司及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高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莉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高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冬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莉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4-031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系前期部分回购股份注销所致,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4-033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瑞基因”或“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地分析研讨,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整改。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现就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内控执行不到位。一是公司发生多笔大额预付款支出且支付比例超过合同金额30%,与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关于预付金额不超过30%的规定不符;二是存在少数客户业务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续签,未严格执行客户信用政策导致应收账款实际账期超出合同账期等情形;三是部分对外投资和重大业务决策未见内部控制过程性信息。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

  1、 预付支出的内部控制整改

  (1)完善公司的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资金支付的管理,完善预付款审批流程,公司对《采购管理制度》中预付款审核条款进行了修订,强调应结合付款金额对预付款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层层审批。

  (2)组织采购部、财务部等部门进行学习落实整改措施:要求采购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核管理,进行严格的背景资信调查,加强对采购合同付款及其他主要条款的审核,持续跟踪大额采购合同供应商的生产经营状况,保证公司的供应和资金安全。

  2、 销售管理的内部控制整改

  (1) 全面梳理公司客户管理体系及在手合同情况:公司基于重要性水平,对重要客户档案进行梳理,对于少数客户存在到期未及时续签、已续签未收到合同的情况,公司已组织销售部门、商务部门逐一追回在途合同、督促客户续签的工作,对于新客户,均要求签约后方可开展实际业务。

  (2) 强化对账单、签收单等确认单据的管理:对于上述确定合作关系但合同暂未签回的客户,公司组织销售部门、商务部梳理其送检的样本记录、下单的试剂记录,并督促客户及时签署对账单、签收单,保证收入的真实、准确。

  (3) 进一步加强对销售业务的风险控制管理。公司加强对客户的背景调查,完善销售业务风险评估及客户信用评级,成立应收款项回收专项小组,结合应收款项期后回收和客户财务状况调查等情况,通过发送催款函、律师函、对部分债务人提起诉讼、暂停业务等不同方式手段加强催收力度,评估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并采取相应的追讨措施。

  3、 完善内部控制过程性信息的整改

  (1)完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的执行:针对公司历史上部分对外投资和重大业务决策未见内部控制过程性信息的问题,公司已向各部门、各子公司下发关于完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的通知,并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宣讲会,强调应将公司战略、日常经营政策性事项、重大合同、关联交易、对外投资、担保、预算外支出等重要事项纳入办公会议予以讨论并决策,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保存,以便于事后监督、复盘。同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执行会议制度,发挥民主决策精神,参与公司未来经营决策。

  (2)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传递程序:结合公司《章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对内部审批、报告制度进行整改,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交流,确保重大信息及时反馈。

  4、 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为根本性地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全面梳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的合规运作水平,公司专门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内控制度的梳理以及内部合规体系的搭建,并将本次《决定书》中提出的诸多问题、不足也纳入整体制度改进范畴。

  目前,上述合规体系的搭建工作进入收尾阶段,公司在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已完成《合规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汇编》以及多个专项《合规管理指南》的初稿编制,上述合规体系正式实施后,公司的内部治理、合规水平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更好的促进公司规范、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整改责任部门:各业务部门、采购部、财务部、内控部、法务部、证券投资部、总经办

  整改时间:已完成初步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公司2021年对湖南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某遗传医院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但单项计提方法存在错误。2022年年报披露前,公司对计提方法进行更正,但未根据新确定的计提方法追溯调整2022年年报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期初数据,导致财务数据披露有误,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二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对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事项出具专项鉴证报告。

  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对湖南家辉2021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按其最高账龄段(2-3年)的账龄分析法适用信用损失率26.39%,坏账准备金额计算为6,214.76万元,较原方法确定的坏账准备金额增加688.36万元,公司对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同时由于上述调整,导致需对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由期初数造成的影响一并追溯调整。

  本次差错更正未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其他相关年度财务报表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2、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会计处理的理解和业务操作,夯实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和专业能力。

  3、公司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职能,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通,确保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准确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整改责任部门:财务部、内控部、证券投资部

  整改时间:整改完成,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规范执行。

  二、整改情况总结

  本次整改活动的开展,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有了进一步的增强,公司的内部控制更加规范、严谨、科学,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公司以本次整改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加强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的学习,提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子公司相关负责人的规范运作意识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6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便于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提高审计质量,公司拟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1年,并提请股东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价格水平和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2-27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08名、注册会计师506名、从业人员总数近1700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名。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06亿、审计业务收入4.64亿,证券业务收入2.11 亿;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8家,主要行业涉及: 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环保、建筑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户。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李波先生,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

  石晓琴女士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唐慧珏女士1996年起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近三年参与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共涉及6家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预计将与上年度持平,将由管理层依照市场价格水平和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具体工作量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进行了解、审查,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从业资格,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很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规范,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贝瑞基因      公告编号:2024-023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独立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生命园路4号院5号楼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送给各位独立董事,与会的各位独立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李耀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进行编报,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对内控制度及执行的不足之处,公司积极进行了整改,本次整改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有了进一步的增强,公司的内部控制更加规范、严谨、科学,公司运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未来报告期,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的规范,继续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实施。

  我们认为:公司现阶段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规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独立、客观、公允的态度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很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规范,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也不会影响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质量。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我们对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为生产经营所需事项,是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的合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筹划,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作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2)在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量状况等各项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3)我们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6.9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尚在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6.9亿元(均为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及全资子公司为其他全资子公司提供之担保)。上述担保均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除上述对外担保外,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涉及债务逾期、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独立董事:李耀、张大可、胡诗阳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