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25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

  3、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4】0858号),公司2023年度合并净利润为81,468,207.16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810,612.30元,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575,489,375.22元。母公司2023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0,148,293.49元,加上2023年度净利润18,576,581.45元,减去2023年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57,658.1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6,867,216.80元。

  根据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则,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因此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867,216.80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7,579,697股,扣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862,300股后的股本186,717,39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6,015,219.10元(含税)。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2、本次预计现金分红金额超过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7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27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进一步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2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8.70元/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6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7,579,697股的0.46%,最高成交价为12.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6,83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晏立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文哲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晏立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文哲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4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4年度,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与关联自然人晏成先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租赁房屋作为日常办公场所)总金额为127.07万元(合同金额),2023年度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09.18万元(合同金额)。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晏立群先生、杨立峰先生、晏伟先生、晏成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晏成,男,汉族,199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之后就读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获得产品研发硕士学位。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任美国CLEAN NUT INC公司CEO;2021年11月至今,任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人;2023年3月至今,任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还兼任西安美能汇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棵琳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美能立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嘉兴美能立成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绍兴至美至创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台州美能乐创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晏成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晏立群先生及李全平女士之子,自2023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其与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晏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关联租赁主要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持办公场地的延续性及稳定性,持续向关联自然人晏成租赁办公场所并支付租赁费用。关联租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租赁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二)结算方式

  交易的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先后于2018年11月7日、2020年12月31日和晏成先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将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17层相关场所租赁为办公用房,租赁面积合计为1,568.74㎡,租赁价格为58元/平米(含税),租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2022年9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了上述关联租赁信息。

  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公司与晏成先生拟续签《房屋租赁合同》,并结合租赁市场行情对相关租赁价格进行合理调整,租赁面积为1,568.74㎡,年度租金为人民币1,270,679.40元(含税),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4年度租赁办公场所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办公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晏立群、杨立峰、晏伟、晏成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2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参考国内及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运行情况,拟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2、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于每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履行述职报告后按年支付,独立董事任期内中途辞职或中途任职的,按实际任职月数占12个月的比例计算津贴,任期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月度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月度基本薪酬根据其所任岗位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完成考核及个人工作业绩达成情况,年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发放。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9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1、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1月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2、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

  

  3、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经出席委员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5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3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曹金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同意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7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与公司关联自然人晏成先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每年租金为人民币1,270,679.40元(含税),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经与市场价对比,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沈廉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出席监事审议,一致同意补选沈廉相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沈廉相先生当选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仍担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0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高永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鉴于公司部分独立董事即将届满6年离任,并拟补选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调整前后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对比及任期

  

  注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工作细则的议案》,“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注2:高永威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刘亚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高永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