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 证券简称:长城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1
转债代码:113049 转债简称:长汽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名称:
诺博汽车系统捷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捷克”)
本次担保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本次担保金额:
诺博捷克:289.3万欧元(人民币2,195.01万元)
2、担保余额:
诺博捷克:289.3万欧元(人民币2,195.01万元)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以下简称“2023年度担保计划”),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对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根据2023年度担保计划,本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诺博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汽车系统”)为诺博捷克提供不超过289.3万欧元(折合人民币2,195.01万元)的担保:
2024年3月26日,基于诺博捷克支付承租“捷克布杰约维采物流园”项下仓储、制造、办公及实验物业以及停车位建造与未来租赁款项的需要,诺博汽车系统申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城建支行出具《分离式反担保履约保函》,并由诺博汽车系统提供反担保,当诺博捷克在基础交易项下违约或发生保函项下的索赔情形时,需要诺博汽车系统承担保证责任,保证金额为289.3万欧元,到期日为2027年3月15日。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诺博捷克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195.01万元。
(二)上市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2023年度担保计划于2023年4月24日生效至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新的担保计划之日止,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在2023年度担保计划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及担保期限内处理担保的具体事宜并签署担保相关文件。
前述担保事项均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有关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详情请参考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方资料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注:诺博捷克成立于2024年1月25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本公告“一、担保情况概述(一)基本情况”。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担保对象主要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建有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上述担保行为整体风险可控。公司将持续关注有关融资的使用情况及相关方经营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及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未使用额度(于2024年度担保计划生效时失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非关联第三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96.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2%;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13,270.36万元(含已生效2024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6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64,366.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2%。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注:涉及外币金额,按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4月19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如下:
1、1欧元=7.5873元人民币;
2、1美元=7.1046元人民币;
3、100元人民币=1310.1卢布;
4、100元人民币=513.51泰铢。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