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5 证券简称:众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蒋海军先生出具的《关于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公司获悉公司独立董事蒋海军先生的父亲蒋克贵先生,于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4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蒋克贵先生存在短线交易行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核查,蒋克贵先生于2023年9月4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由于蒋克贵先生存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情况,故上述部分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经核查,蒋克贵先生本次短线交易累计买入公司股票8,900股,累计成交金额合计395,951.00元;累计卖出公司股票8,900股,累计成交金额合计364,751.00元,累计交易收益为-31,200.00元(计算方法:交易收益=卖出金额总计364,751.00元-买入金额总计395,951.00元)。截至本公告日,蒋克贵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独立董事蒋海军先生及其亲属积极配合核查。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根据上述规定,蒋海军先生的父亲蒋克贵先生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二)经核实,蒋海军先生对蒋克贵先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知情,蒋克贵先生也未就买卖公司股票事项征询蒋海军先生的意见,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及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故意。上述交易行为系蒋克贵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致,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独立判断。
(三)蒋海军先生及其父亲蒋克贵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上述情形的严重性,对上述违规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并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证券账户管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四)公司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其亲属的监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众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