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04-24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德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健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德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3月

  编制单位: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韩晓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鲁德恒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健

  (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399        证券简称:国机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4-014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韩晓军、王晖球、杨正洪、王先胜、刘兴盛分项回避表决。

  ●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及所属企业拟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主要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在上述金融机构办理贷款、票据开立、贴现、信用证开立、保函开立、金融衍生品等业务。

  因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为本公司的关联股东,本次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国机财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001934XA

  法定代表人:王惠芳

  成立日期:1981-1-25

  注册资本:175000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农业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54748

  法定代表人:谷澍

  成立日期:1986-12-18

  注册资本:34998303.3873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代理资金清算;各类汇兑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贷款承诺;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借款;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币兑换;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产业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业务;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中国银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013428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成立日期:1983-10-31

  注册资本:29438779.1241万人民币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建设银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工商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方关系。

  因国机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向其申请授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拟向国机财务、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8.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韩晓军先生、王晖球先生、杨正洪先生、王先胜先生、刘兴盛先生分项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四)监事会表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完善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以及平等协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特此公告。

  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