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于2024年3月14日、2024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期间为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71,100万元的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 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1100520240000083),同意为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和达”)与农业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8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5年3月28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上海和达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上海和达和公司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4月23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6911202400000015号),同意为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联金汇”)与浦发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3日。保证担保的范围为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浦发银行要求青岛海联金汇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024年4月23日,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6911202400000016),同意为青岛海联金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精密”)与浦发银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期限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3日。保证担保的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浦发银行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浦发银行要求青岛精密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公司本次为上海和达提供10,800万元、为青岛海联金汇提供5,000万元、为青岛精密提供3,000万元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9,9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17%。具体说明如下:
(1)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09,9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17%。
(2)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总额为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2、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