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4-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7日 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的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焦留军先生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8人,代表股份数量73,935,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709%。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股份71,508,6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016%。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42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93%。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5,83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3,40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2,427,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693%。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表决结果
1.议案1.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38%;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6%;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933%;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92%;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议案2.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38%;反对4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8%;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933%;反对4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35%;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3.议案3.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38%;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6%;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933%;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92%;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4.议案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38%;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6%;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933%;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92%;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5.议案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466,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57%;反对469,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6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637%;反对46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6.议案6.00: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38%;反对4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8%;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933%;反对4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35%;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7.议案7.00:关于监事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38%;反对4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28%;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4%。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933%;反对430,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35%;弃权2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3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8.议案8.0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授信担保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38%;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6%;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933%;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92%;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9.议案9.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38%;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6%;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933%;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92%;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0.议案10.0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3,480,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838%;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896%;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66%。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3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1933%;反对43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92%;弃权1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7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征、曾祥娜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4-19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当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4月17日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邹积玉先生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吴建雷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本次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如下: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邹积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经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吴建雷先生为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冀东集团发展集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详见2024年3月21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4)。
2024年4月17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邹积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吴建雷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8)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0856 证券简称:冀东装备 公告编号:2024-20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及资料。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名。三名监事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焦留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董事的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调整后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焦留军,委员:焦留军、李洪波、邹积玉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邹积玉,委员:焦留军、傅万堂、邹积玉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邹积玉,委员:焦留军、张俊民、邹积玉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张俊民,委员:张俊民、吴建雷、邹积玉
5.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
召集人:张俊民,委员:张俊民、傅万堂、邹积玉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