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68 证券简称:飞科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55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总裁李丐腾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和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每名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8、议案11为特别表决议案,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李晗、潘雨晨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