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4-00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谢春虎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谢春虎先生提出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任后,谢春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自其辞任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谢春虎先生已确认,就辞任上述职务与公司监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宜须提请监事会及公司股东注意,并无任何针对公司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申诉。截至本公告日,谢春虎先生未持有与公司相关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谢春虎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谢春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诚挚祝福。
经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提名袁青先生、楼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4-012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27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用于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22,187.33万元。可用于分配利润计算口径为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减累计亏损弥补额、母子公司计提的法定公积金及必要的其他储备金额以及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股东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现为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投入公司的资产评估增值金额对年度净利润的影响等因素后的金额。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2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491,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9,994.50万元(含税)。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约占公司2023年度可用于分配利润的45%,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4年7月31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决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4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简称:青岛港 证券代码:601298 公告编号:临2024-007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收到公司董事薛宝龙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因工作调整,薛宝龙先生提出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薛宝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自其辞任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薛宝龙先生已确认,就辞任上述职务与公司董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事宜须提请董事会及公司股东注意,并无任何针对公司正在发生或将要发生的诉讼和申诉。截至本公告日,薛宝龙先生未持有与公司相关的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薛宝龙先生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薛宝龙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诚挚祝福。
经控股股东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提名崔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