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22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原因及具体条款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公开发行了5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5.70亿元,存续期6年,并于2022年7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富春转债”自2022年12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股份数为3,108股,公司的股本总数增加至149,763,1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富春染织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综上所述,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976.2352万元变更为14,976.310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4,976.2352万股变更为14,976.3108万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发生变更,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办理工商变更事宜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14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 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7.1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1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资金投入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投资风险可控。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额度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及期限内,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七)信息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二)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四)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投入进度的情况。
三、投资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交易对方为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有利于实现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7,305.94万元,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17,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25.26%,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一年,符合流动资产的确认条件,在信息披露或财务报表中均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截至本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九、备查文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16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预计2024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4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此授信额度将根据实际情况各银行共同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孙)公司共同滚动使用,可以循环使用。授信起始时间、授信期限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时间及金额将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机构办理授信额度的申请事宜,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与银行沟通、准备资料,签署授信协议及办理授信额度使用事宜等。此项授权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是为促进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健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和《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不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00万/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 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染织”或“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关于核准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13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7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87.1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312.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30Z0151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况及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如下:
1、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通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汇总与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2、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财务部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付款清单及支付单据,按照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完成置换申请的审核与批准。
3、 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其他一般账户,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富春染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富春染织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24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04-15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5日
至2024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上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6、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5、6、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二)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登记(详见附件1)。
(三)登记时间:2024年4月12号09:00-11:30;13:00-17:00。
(四)登记地址: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jincheng1975@126.com)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发送时间不晚于2024年4月12日17:00。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王金成
联系电话:0553-5710228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3号
邮编:241008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04-15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89 证券简称:富春染织 公告编号:2024-025
转债代码:111005 转债简称:富春转债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3月25日,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公司已于2024年3月14日以专人和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培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之“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9,763,10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464,466.2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1.51%,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存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年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做了专项报告,公司对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2023年度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合规,满足独立性要求。从审计工作持续性、完整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考虑,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证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孙)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审议该议案的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4年度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其中借款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确定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全体董事在本次董事会会议中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工程款和设备采购款,并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包含境内外期货、场内或场外期权和外汇衍生品及其他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期货(期权) 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棉花、棉纱及外汇品种。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50,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其中期货期权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外汇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湖北富春染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富春”)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对湖北富春增资1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湖北富春的注册资本由10,000 万元变更为2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与国内合格的商业银行开展即期余额(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票据池(资产池)业务。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4,976.2352万元变更为14,976.3108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14,976.2352万股变更为14,976.3108万股。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并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23.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3.0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3.06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3.07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3.08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3.09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23.10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3.11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23.12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3.13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各子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01、23.02、23.03、23.04、23.05、23.12子议案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4年4月15日14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芜湖富春染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