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23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因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届满,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5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606.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00.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60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期增加募集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21,000万元(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中心不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此次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相关审核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4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5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7,606.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00.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8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60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估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310.5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5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

  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等因素,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本次调整及追加投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入总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议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06.20万元,扣除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与承销费用合计3,180.00万元,实际收到34,426.20万元募集资金,此外公司累计发生2,520.70万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信息披露、律师、审计及验资、发行手续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05.50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2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460号)。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具体情况

  (一) 调整“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根据目前“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行调整,本次追加投资3,770.66万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追加,本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一、

  

  注:如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情形,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调整“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根据目前“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部分用于设备投资的募集资金调整至场地投资,本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变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对“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和“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三、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原因

  (一) 调整“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原因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结合公司生产业务未来的发展需求,公司对募投项目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对部分车间及公共设施进行重新设计,使实际建筑面积增加,加大了基建施工量和项目施工及安装难度;受外部环境影响,项目建设期间的用工成本上升,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在项目建设期间环保、生物安全防护等方面投入有所增加,导致本项目场地建设费用增加,本次追加投资3,770.66万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追加,本次调整后上述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

  (二) 调整“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近年来,为加快公司研发成果转化速度,及时响应研发需求,公司已建立饲料合成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等多个技术研发平台。基于高效利用现有资源的原则,公司拟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进一步优化研发设备数量及设备型号,调减“设备投资-研发设备”项下投资金额1,484.31万元。

  同时相应增加原募投项目的场地建设投入,具体原因详见“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原因”之“(一)调整‘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原因”项,本次调整后上述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及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金额保持不变。

  (三) “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和“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原因

  受外部环境影响,项目建设的相关物流运输、人员流动受限,物料采购、工程验收、安装调试及建设施工等工作均受到影响;同时公司根据市场形势和经济环境变化,调整优化具体方案,使得部分基建方案更新,增加了基建施工的工程量,导致项目建设工作进度放缓,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完成建成投产。

  为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保证募投项目保质保量、稳步推进,结合实际施工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研究决定:

  拟对“浙江播恩年产12万吨饲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拟以自有资金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总计追加投资不超过3,770.66万元,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拟对“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将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四、 本次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是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投资结构进行的优化与调整。本次调整与追加投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监事会认为:对上述募投项目计划的调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客观需求作出的调整安排,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通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事项无异议。

  六、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是充分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投资结构进行的优化与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庆昌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4)。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对部分募投项目计划的调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等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8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2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3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钦州播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播恩”)与供应商签署购销合同项下最高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的饲料授信赊销额度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对钦州播恩的担保余额为0,本次担保后,公司对钦州播恩担保余额为3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9,700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二) 被担保对象财务情况

  单位:元

  

  被担保对象钦州播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 合同主体

  甲方(债权人):广西海大饲料有限公司

  乙方(债务人):钦州播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担保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 担保的主合同

  甲方向乙方自2024年03月01日至2024年12月25日提供最高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的饲料授信赊销额度,并于2024年12月25日前结清所有欠款。

  (四) 担保范围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乙方的欠款总额以及因乙方不能按时清偿欠款而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五) 担保期间

  1、 丙方担保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 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是指乙方约定债务到期之日及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最后一笔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10.10亿元,包括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8.3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提供的担保额度1.8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3.70%。截至2024年3月2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12.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1%,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18.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相关担保合同。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