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7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在公司麒麟园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余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柯少彬先生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选举余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柯少彬先生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增补宋秀清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余祥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上述职位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柯少彬先生向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为保证公司经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余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陈鹤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七日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

  总经理辞职暨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

  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总经理辞职情况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柯少彬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柯少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柯少彬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目前,柯少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柯少彬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治理体系,各项经营活动一切正常。

  二、选举董事长及聘任总经理、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等,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余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增补宋秀清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余祥先生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聘任任余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上述职位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七日

  附件简历:

  余祥,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柏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余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余祥先生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10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年1月11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余祥先生因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2月6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余祥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宋秀清,男,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汕头经济特区报社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宋秀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宋秀清先生因公司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年2月6日收到深圳交易所《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宋秀清先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433        股票简称:*ST太安        公告编号:2024-009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鉴于公司目前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为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等工作的开展,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鹤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鹤鸣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揭阳路28号

  联系电话:0754-88116066-188

  传真:0755-88105160

  电子邮件:t-a-t@163.com

  陈鹤鸣先生简历如下:

  陈鹤鸣,男,198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4年在鲁琴(香港)有限公司任业务经理;2014年至2019年在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9年至今在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

  截至目前,陈鹤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鹤鸣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陈鹤鸣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陈鹤鸣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陈鹤鸣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