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5
债券代码:123235 债券简称:亿田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通知于2024年2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伟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体如下:
1、回购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61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5.61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量约为219.25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39%;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5.61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总数量约为109.62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差额金额不足以回购100股公司股份),则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②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已使用的回购金额达到下限,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③如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