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9

  证券代码:600960        证券简称:渤海汽车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一路 5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文炳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渤海汽车《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渤海汽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渤海汽车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海青、陈朋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