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期初数同法定披露的上年年末数。
2.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对期初未分配利润进行追溯调整。
3. 以上财务数据及指标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但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1、经营情况
公司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7亿元,同比增加26.6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257.45万元,同比下降127.3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10.89万元,同比下降96.72%。
2、财务状况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0.03亿元,较期初增加4.39%;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4.96亿元,较期初下降14.6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3.21元,较期初下降12.77%。
3、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同比增长26.60%,但受全球经济及市场环境影响,为开拓部分优质客户,公司相关项目的报价相对不高,同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原材料成本有所上涨,导致公司营业成本同比增加,毛利率有所下降,利润总额同比下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同比下降约14个百分点。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继续加强市场拓展力度、提升自主研发能力,因此研发费用、销售费用进一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共计约3,187万元,较去年增加约1,362万元,销售费用约2,439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约982万元;同时公司增加银行贷款,因此利息费用较上年增加,报告期内财务费用约623万元,较去年同比增加约614万元。
公司应收账款随收入提升而增加,但受市场因素影响,下游客户回款周期不及预期,部分应收账款账龄增加,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既定会计政策计提相应的预期信用损失,导致本年度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增加,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为3,055万元,以上计提款项主要为公司已完成的项目合同工程款项和质保金,预计随着客户现金流情况改善,该部分减值损失将会有相应的改善。另外,公司根据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61万元。
(二)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较大主要系毛利率下降、期间费用增加及计提减值损失所致,具体情况请参见“(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因素”。
2、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变动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变动较大。
三、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快报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本公告所载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一名激励对象和职务变更为监事的一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的说明
根据《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吴钊已离职、蔡卓龙职务变更为监事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因此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两人持有的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67,200股,回购价格5.91元/股。
(二)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67,2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3月4日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后续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上述两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变更注册资本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2024年1月6日披露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自2023年12月12日和2024年1月6日起45天内,公司均未接到相关债权人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申报。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截至2024年2月27日):
单位:股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变动前(股数)”,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2月27日)填列。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程序、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和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和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