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在使用期间,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4年2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给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