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4-004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12月18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60亿元担保总额度(该预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用于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含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20亿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龙大”)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北京银行借款2,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沁侬”)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物购买价款总额即租赁本金为6,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巴中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工商银行借款500万元。公司分别与北京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与浙银金租签订了《保证合同》,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聊城市东昌府区嘉明工业园嘉明北路
4、法定代表人:于顺涛
5、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9年03月05日
7、营业期限:2009-03-05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猪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牲畜销售;畜禽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鲜肉批发;鲜肉零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电子产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2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水利南路11、12号
4、法定代表人:王鹏
5、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年09月24日
7、营业期限:2020-09-24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销售;生猪屠宰;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2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巴中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巴中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盐井村食品工业园一号楼
4、法定代表人:吴绍明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2年01月07日
7、营业期限:2022-01-07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生猪屠宰;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022年度有关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保证期间: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券额为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万元整。
(二)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江苏龙大沁侬食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5、保证期间: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6、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
(三)巴中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巴中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保证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工商巴中分行
4、最高担保额:5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60亿元,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37.9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
3、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