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7 证券简称:*ST同达 公告编码:临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2月28日,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ST同达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165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问询函回复公告。鉴于公司2023年财务数据对公司和投资者具有较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关于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及收入确认的匹配性。问询函回复显示,朗绿科技部分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上半年但集中于2023年11月至12月确认收入,如常州四期户式辐射新风科技系统设备供应合同签订于2021年5月,合同含税总额4459万元,2023年11月至12月间确认收入3144.57万元,占合同含税总额的比例高达70%。另外部分合同于2023年12月签订且于当月确认大额收入,如星航未来富阎新区品质阎良绿色宜居项目总承包合同、汇景新城E3项目统装三恒工程合同、栖霞建设河西南G112科技系统工程合同等。
请公司补充披露:(1)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合同主要条款、前述项目的实施情况,说明公司各项履约义务的划分考虑,以及各项履约义务对应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和依据;(2)结合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说明上述项目实施和收入确认进度是否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是否与其他项目实施进展相一致,如不一致,请说明具体原因;(3)自查并核实是否存在其他合同签订时间较早,却集中于2023年11月至12月大比例确认对应收入的项目,以及于2023年12月签订合同并于当月确认大额收入的项目,并结合有关收入确认依据,说明是否存在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应收账款可回收性。根据前期公告及问询回复,朗绿科技截至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4801.44万元,逾期应收账款余额为9849.04万元,分别较2022年末增加5916.67万元、3064.16万元,应收账款逾期比例从2022年末35.93%提升至2023年末39.71%。公开资料查询显示,应收账款前十大客户中多家公司存在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等异常情形,如第二大客户朗诗集团存在境外美元债违约情况,已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其投资的多家公司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又如第四大客户常州月星国际家具广场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权已被大额质押、二股东已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但公司仅对朗诗集团下属两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4.25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业务模式、行业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逾期金额占比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相关款项是否存在回收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2)补充披露近三年以来的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政策,包括减值迹象及其出现时点的判断依据、涉及的关联方是否需要统筹考虑等,并结合重要客户上述异常情形,说明目前坏账准备单项计提金额是否充分、准确。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关于2023年12月净利润占比过高。根据业绩预告及问询回复,朗绿科技2023年12月确认净利润3988.58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为157.36%;2022年12月确认净利润4513.01万元,占当年净利润的比例为68.38%。2023年12月净利润占比同比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业务结构与项目实施阶段差异、非经常性损益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具体为相关业务施工、供货及设计阶段毛利率差异较大。
请公司补充披露:(1)2023年12月提供施工、供货及设计业务确认的收入、成本、毛利率、净利润情况,并与2022年12月进行比较,说明差异、具体原因及合理性;(2)2023年确认收入的前十大项目各月度的收入成本明细情况,以及月末完工进度估计和确认依据,并说明相关估计是否合理、充分,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一致,是否存在集中突击确认净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将尽快对上述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