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02-29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4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30)。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9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7)。

  (二)2024年2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0,037,0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回购最高价格3.6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14元/股,回购均价3.3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20,004.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8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股份总数”变化系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本次回购前”股份总数为公司实施首次回购前一日(2023年9月19日)的总股本,“本次回购后”股份总数为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计划之日(2024年2月27日)的总股本。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0,037,087股,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拟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公司将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己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回购的股份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注销。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