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注:根据2015年4月24日修正后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高管任职资格”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高管任职资格的日期”不再适用。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自2024年2月8日起,总经理马俊生先生不再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
上述事项,经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备案。
特此公告。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