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22 证券简称:合富中国 公告编号:临 2024-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月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456号光启大楼20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杨毓莹女士因工作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职工代表监事沈群香女士因工作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陈烨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5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第5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项瑾、胡海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富(中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