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11-29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矿冶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该次募投项目全部结项。

  ● 公司拟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78.78万元(截至2023年11月28日,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9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702,96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63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39,543.32元,扣减承销保荐费用2,948,697.72元(含税)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6,790,845.6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3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于2021年5月27日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28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经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0元,已全部赎回。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继续实施智能矿冶装备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并在不改变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11月30日。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矿科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28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支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中节余的278.78万元(包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后续如有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将由实施主体以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意见。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