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31

  证券代码:603566     证券简称:普莱柯       公告编号:2023-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先生《关于提议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许科先生提议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三、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股份变动计划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无股份变动计划,如未来拟实施相关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张许科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承诺对本次回购股份议案事项投赞成票。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